第一节 “双拥”活动
80年代,汉阳县常年开展以“军人家庭服务中心”为主要内容的拥军优属活动,并延伸到县直机关、厂矿、乡镇、村组,形成全民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局面。共青团、民兵、妇联、学校等各级组织每逢节假日组成义务服务队为烈军属义务劳动,粮食部门定期送粮油上门。
1991年起,创建“双拥模范县”,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各地各部门对军人家庭实行免交集体统筹款、免收农业税、免征公粮、免交学生学杂费,优先解决住房或宅基地、优先安排子女就业、优先提供生产资金等优惠政策。1991—2000年,为优抚对象免交统筹和义务工折款19.87万元,减免农业税7.9万元,免交公粮43245公斤,免学生学杂费1.78万元,减免医疗费10.08万元、税收9300元;优先解决住房97户,安排子女就业477人,解决宅基地18210平方米,提供生产资金86.48万元。
1997年,区政府拨款43万元为武警武汉支队蔡甸中队修建营房和训练场。1998年特大洪水期间,区领导多次深入驻地慰问坚守在抗洪一线的解放军官兵,区民政局、卫生局等19个单位和群众送去生活日常用品折款6万元,

图20—2 地方领导慰问驻军
1999年,在全区开展“爱心献功臣行动”的活动,筹集拥军优属保证金40万元,为404户优抚对象解决生活难、住房难、医疗难等问题。2000年,蔡甸区获“全国爱心献功臣行动”先进区称号。1994年、1997年、2000年蔡甸区先后三次被武汉市委、市人民政府、市警备区授予“双拥模范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