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历程
武汉最早的卷烟厂是1906年在汉口开办的福华烟公司和物华烟公司。福华烟公司位于汉水边的永宁坡(巷),有切烟机械、干燥机、卷烟机等设备,职工24人,卷烟在市场上有相当销路。
1908年,英美烟草公司在汉口德租界六合路设厂,规模很大,每天生产纸烟约1000万支。1924年又将鬘口邹家街烟叶厂辟为第二制烟厂,同时在汉口成立分公司,辖湖南、湖北、江西、河南、四川五省业务,在沙市、老河口、长沙、九江、郑州、重庆等地设立子公司,推销产品,垄断武汉的烟草业。
1934年8月1日,南洋兄弟烟草公司正式开工,工厂有卷烟机29台,主要生产“千秋”、“金斧”、“爱国”等牌号香烟。英美烟草公司和南洋烟草公司在卷烟生产和经营方面进行激烈的竞争。由于英美烟草公司的不正当竞争,使南洋烟草公司的生产一直处于萎靡不振的局面。
抗日战争期间,1939年9月,日商东亚烟草公司强占南洋烟草公司鬘口制造厂,继续生产。1941年,日本丸三烟草公司又强占英美烟草公司两个卷烟厂(1942年改为颐中烟草公司),将硚口厂的机件搬到六合路厂,烟草业全为日本人所控制。
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南洋兄弟烟草公司汉口分公司收回自己的厂房,恢复生产。重庆的华福、贵州的南明、西安的宇宙等卷烟公司,也先后来汉开设烟厂。本地相继开办兴汉、宝龙等一批烟厂。机制卷烟业从1946年的14个发展到1948年上半年的34个,工人达到4316人。1946年12月成立汉口市机制卷烟工业同业公会。1948年月产卷烟5805箱,为新中国成立前卷烟生产最好水平。除在省内销售外,在兰州、西安等西北城市均有销售,外省销售占总销量的70%。
武汉解放前夕,由于城乡交通受阻,烟叶不能及时运汉,1949年5月,武汉尚存的24个烟厂,只有15个勉强生产,月产量只有1000箱。
1949年5月30日和1950年4月,武汉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分别接管南洋兄弟烟草公司、宇宙烟厂的官股部分,同年8月,南洋、宇宙两烟厂相继开工恢复生产。南洋烟厂复工后,27部卷烟机只开动了5部。除卷烟是机械生产外,抽梗、包装仍是手工,年产仅1万箱。其余能维持生产的私营小厂,产量也不大。35个私营烟厂因资亏歇业的就有28个,1949年全行业总产量只有6万箱。
此后,通过民主改革,开展“三反”、“五反”和增产节约运动,卷烟产量大幅度增长,1952年达到7.9万箱,比1949年增长30%。
1955年底,大达烟厂并入宇宙烟厂。1956年,全市仅剩南洋、汉口、宇宙3个烟厂。1957年卷烟产量达到19万箱,比1952年增长1.3倍。
“二五”计划期间,烟草业生产从抽梗、切丝、卷烟到包装全部实现机械化,劳动强度减轻,生产能力提高,1958年达到24万箱。从1959年起,烟叶供应严重不足,不得不采用填充料和改产烟斗丝以维持生产,生产大幅度下降。1961年卷烟产量只有6万箱,相当于1949年的生产水平。国营汉口烟厂(1958年6月)和国营宇宙烟厂(1960年4月)先后并入南洋烟厂。南洋烟厂成为当时武汉地区唯一的一个机制卷烟工厂。1965年成立汉口卷烟总厂,辖汉口、襄阳、长沙、常德、郴州5个分厂。1966年汉口卷烟厂改为国营企业。1966年卷烟总产量达到27万箱,比上年增长11%,10项经济技术指标有9项比上年提高。
1968年11月,撤销跨省区的汉口卷烟总厂,南洋烟厂改名为武汉卷烟厂。
“文化大革命”期间,卷烟生产极不稳定,工厂经常因停电、待料而停工。年产量在27万~37万箱之间。
1978年后,卷烟厂增添了2000多平方米的发酵室,扩大烟叶人工发酵量;改造制丝车间,装置了2条流水线;扩建过滤嘴烟车间,引进进口接嘴机等设备,过滤嘴烟的产量由原来年产200箱增加到1.1万箱,1980年生产卷烟48.5万箱,比1978年增长9.2%。在此期间,还进行烟草薄片(将烟末加入黏合剂成为片状再制成烟丝)的研制,生产“风光”牌香烟。
1981年,国家投资2400万元在汉阳十里铺兴建新厂房,于1982年12月竣工投产。为了提高技术装备和生产能力,先后从英国引进莫林8卷烟机、HAXⅢ接嘴机、莫林85卷接机组、横包机、圆盘底梗机等专用设备45台(套),1985年,全厂有制丝设备113台,卷烟设备112台,包装设备263台,基本实现机械化,部分工序实现连续化,成为国内大型烟厂中生产条件较完备的工厂。生产能力由1980年的年产50万箱达到1985年的年产60万箱,其中滤嘴烟的生产能力达到8万箱。全年生产卷烟59.7万箱,占全省产量的35.15%,在全国仅次于上海卷烟厂的产量,居第2位。
烟草工业的管理体制在新中国成立后经过多次演变。新中国成立初期,烟叶的收购和分配,卷烟的生产和销售,基本上是生产厂家自产自销。中南区、湖北省、武汉市在本地都设有烟厂,实行分头管理。
1953年,烟叶被轻工业部定为部管物资,由企业自行采购改为国家计划供应,先后由湖北省专卖公司、湖北省农产品采购厅、湖北省供销社土产公司负责经管烟叶供应业务。1954年,卷烟列为专卖商品,产品全部由专卖公司统购包销,专卖公司撤销后又由省、市服务公司、糖业烟酒公司负责包销。从1955年起,武汉市的几家烟厂陆续交市工业局领导。
1964年,南洋烟厂交中国烟草工业公司郑州分公司领导,对企业实行高度集中的供产合一的管理体制,销售仍归商业部门管理。1965年10月,成立汉口卷烟总厂,将汉口、襄阳、长沙、常德、郴州5个烟厂划为汉口总厂的分厂,形成产、供合一的托拉斯企业。企业生产所需烟叶由总公司统一收购、复烤、分配和储运,汉口卷烟总厂设立收购组直接下乡收购,同时整顿卷烟牌号,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分别考核,统负盈亏。1968年11月撤销汉口卷烟总厂,汉口分厂改为武汉卷烟厂,由轻工业部下放到市一轻局领导。
1969年起,烟叶的收购由省烟麻茶公司负责,卷烟的销售由省副食品公司包销,企业只负责生产,致使产、供、销三方脱节。1980年企业扩大自主权后,企业有10%的销售权。
1984年,湖北省成立烟草公司,对武汉卷烟厂和全省其他10个烟厂开始实行烟草公司和地方主管局双重领导。1985年,武汉市作为计划单列城市成立烟草公司。烟草公司实行产、供、销、人、财、物、内、外贸全面集中,实行三级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1980年,武汉卷烟工业已有较大生产规模,年生产能力达48万箱,基本为平烟,滤嘴烟仅占2%;产品档次偏低,甲、乙级烟占16%,丁、戊级烟占52%;“永光”、“游泳”等众多产品被评为名优品牌且销路很好,但市场占有率不太稳定;工业总产值为1.98亿元,实现利税1.48亿元,其中利润总额0.08亿元。武汉卷烟厂由于地处工业稠密区,厂区狭小、装备陈旧,发展后劲不足。
1980—2000年,武汉卷烟厂先后投资13亿多元用于发展生产。并对卷烟生产装备进行全面技术改造,武汉卷烟工业进入快速发展时期。90年代初,武汉卷烟厂入选国家经贸委重点国有企业500强。1995年,组建武汉烟草(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武烟集团”),与武汉市烟草专卖局合署办公,形成武汉烟草生产、经营和专卖管理“三位一体”。2000年,武烟集团卷烟年生产能力70万箱滤嘴烟,工业总产值13.67亿元,实现利税16.27亿元,其中利润总额5.13亿元。新厂区面积比1980年扩大3倍~4倍;产量比1980年增长5%,一、二类烟生产比1980年增加20个百分点,五类以下烟减少35个百分点;利润增加60倍。截至2000年底,武汉卷烟工业资产总额为28.62亿元,其中国有资产为14.29亿元。1980—2000年21年间,工业累计产量1000多万箱,工业总产值158亿元,实现利税120亿元,其中税金109亿元,为国家投资的近8倍,是武汉市仅次于武汉钢铁公司的第二大税源。
2003年根据国家烟草行业战略性重组的精神,实行工商分立,武烟集团、武汉烟草专卖局(公司)各自独立办公。
武烟集团成立后,在卷烟品牌研发上取得重大突破,精品“红金龙”牌、“黄鹤楼”牌(硬盒)卷烟相继上市,成为主导品牌。2003年,武烟集团成为湖北省烟草工业企业重组的核心企业。2005年“红金龙”牌成为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2005年武烟集团工业企业重组后,卷烟生产规模达到224.5万箱,2005年实际产量159万箱、利税65.72亿元,比2000年分别增长2.12倍和3.04倍。2007年,武汉烟草(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达129.9亿元,年生产能力、产销规模均达1250亿支(250万箱)。企业占地面积80万平方米,有职工70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