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历程】
武汉市郊区解放前分属武昌市、汉口市和汉阳县,郊区耕地多分布在丘岗之上。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筑武昌武丰堤,1904年筑汉口后湖长堤,使武昌和汉口各增加了10多万亩沃土良田。主要种植粮食、棉花、油料作物以及生产蔬菜等。
武汉解放后,随着城市人口的逐渐增多,郊区粮、棉、油的种植面积逐渐减少,蔬菜种植面积逐渐扩大。1978—1984年实行农业经营体制改革,主要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把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改为统一经营与家庭经营相结合以家庭为主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得到大幅度提高。农村人民温饱问题基本解决,商品经济开始启动。到2000年,突破农业就是种植业的传统格局,实现农、林、牧、渔全面发展;突破农村就是农业的传统格局,实现农、工、贸全面发展;突破农村封闭内向型格局,实现向开放外向型发展;突破单一集体所有制经济格局,实现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农业的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综合生产能力显著增强,农产品供给总量基本平衡。农村经济从自给型农业发展到城郊型农业,继而发展到市场型农业,农村城镇建设快速发展,农村初步达到小康水平。2001—2007年加速发展现代都市农业。大力开发都市农业的“五大功能”(产业经济功能、生态平衡功能、观光休闲功能、文化科普功能和辐射示范功能),制订了全市都市农业发展规划,不断优化农业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促进现代都市农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