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机构
清同治四年(1865年),武汉三镇水上治安属长江水师汉阳标的中营管理。下有左右两哨,左哨巡防沌口至沙口水域,右哨巡防白沙洲至青山水域。每哨有长龙船1只、舢板3只,分7队,配官兵140名。1909年,从驻汉水师中调出舢板10余只,每条舢板配快炮1架,另组成一支快炮队负责武汉三镇水上治安。辛亥武昌首义后,由湖北军政府驻汉水师维持武汉三镇水上治安。1912年10月,驻汉水师改组为水上警察总厅,沿用原编制,将营改为分署,下设区、段,分片管理。1926年,水上警察总厅改为江防局,并在王家巷、皇经堂重要口岸设置江防派出所,专门管理来往船舶;局下还设江防队及舰队。1930年,江防局改称湖北省水上公安局,下设8个分局,各分局有警士1队。后因经费和警员不足,8个分局撤销,仅留3队警士,并将水上公安局警察队改成九、十两队,驻武汉三镇。共计官佐10人,士兵208人,枪162支,配“汉安”、“飞航”、“飞鸾”、“飞鹏”巡逻艇4艘。1933年1月,成立长江水上警察总局,由湖北省水上警察分局管辖三镇水域。1934年,湖北省设水上公安局,辖9个分局。第一分局设在汉阳,负责上至金口、下抵阳逻,襄河之赫山、南邑至小河口及武昌附近各湖的水上治安,下设鲇鱼套、谌家矶、阳逻、金口、蔡甸5个分驻所,共有员警135人。分局配巡逻艇2艘,每个分驻所配舢板、巡划各2只。1945年8月,湖北省政府重新组建湖北省水上警察局,在汉口、汉阳分设一、二分局。每分局下设1个分驻所。全局共有员警633人。
1949年5月26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武汉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派军管小组进驻湖北省水上警察局和在汉的4个分局,成立武汉市公安总局水上局(局址在汉口青岛路保安大楼,今青岛路8号),辖汉阳、武昌2个水上分局及四官殿、分金炉2个直辖所。1950年9月,武汉市码头改革基本结束,水上局撤销2个分局,成立鲇鱼套、鲍家巷、泉隆巷、四官殿、海军仓库、鹦鹉洲、徐家棚、皇经堂8个分驻所和1个巡防队,负责长江上至荒五里,下到五通口,汉水的舵落口至小河口共约85千米的两岸码头、水面及东湖、马沧湖、后湖的治安工作。1951年3月,水上局改为水上分局,各分驻所改为派出所。1985年,武汉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在长江上起横堤、沌口,下至葛店、龙口,汉水上起新沟,下至小河口,全长260千米的水域,分别设有大桥(原鲇鱼套)、月亮湾(原徐家棚)、青山、建港(原鹦鹉洲)、鲍家巷、杨家河(原皇经堂)、王家巷(原四官殿)、朱家河8个派出所和1个水上巡防检查站(下辖3个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