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
远至南宋咸淳十年,即元至元十一年(1274年),蒙古族人、回族人随元军入居武汉地区;明清数百年间,满族及其他少数民族人口也因征战、出仕、经商等因素而来武汉定居繁衍。1949年5月武汉解放后,一些少数民族人士或随军南下,或参加新武汉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建设而定居武汉,使武汉市成为内陆的多民族散居的特大城市之一。据1951年统计,全市有回、满、蒙古、藏、苗等5个少数民族。到1958年,新增维吾尔、彝、壮、布依、朝鲜、侗、瑶、土家、黎、畲、高山、水、纳西、土、毛南、锡伯、京族等17个民族,共有22个少数民族,1.1万余人。1964年、1982年、1990年3次人口普查中,全市少数民族分别为29个、33个、42个。至2000年,全市共有少数民族人口54269人、49个民族成分,其中万人以上的少数民族有回族、土家族。截至2007年底,全市共有少数民族49个,总人口6.4万人。其中人口较多的有回族、土家族等。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平时约有6万人,高峰时期超过10万人,主要来自新疆、青海、四川、甘肃等省(自治区),以维吾尔族、回族、藏族居多。
在人口性别结构上,2000年人口普查资料显示,少数民族中男女性别之比高于全市总人口的男女性别之比,男性为54.16%,女性为45.84%。不同少数民族中性别比例也不平衡,百人以上的少数民族中,男性占50%~60%的有回、藏、彝、壮、布依、朝鲜、满、侗、瑶、白、土家和黎等族;占60%~70%的有维吾尔、苗、畲、土族;锡伯等族男女各占50%,仅蒙古族例外,男性只占44.65%。据2000年少数民族人口年龄分段统计,各少数民族年龄与1990年相比,少年儿童比重明显下降,人口结构老龄化趋势明显加快。其中0岁~12岁的少数民族人口由1990年所占比例的18.87%下降至12.36%;60岁以上的少数民族人口由1990年的6.85%上升到2000年的8.07%。
文化结构上,1949年5月武汉解放前的少数民族中学生只有41人,小学文化程度150人,成人文盲占郊区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90%以上。20世纪50年代初期,成年人参加扫盲学习的达1674人,占当时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39.2%。改革开放30年间,全市少数民族人口文化素质有了大幅提高。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由1981年的1264人、占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7.5%提高到2000年的19451人,占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35.84%;小学文化及文盲由1981年的4855人、占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29%下降到2000年的10297人、占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18.97%。
新中国成立前,武汉少数民族大多处于社会底层,就业率低下,且经常处于失业半失业状态。在经济上,他们大多数经营与本民族生活习惯密切联系的行业和从事体力劳动,从业和肄业人员共889人,占全市民族总人口的20.8%。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对少数民族招工采取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方针,经过转业、就业、组织生产自救等形式和途径,广开就业门路,促使少数民族工人阶级队伍迅速成长。经过50年的发展,截至2000年,全市少数民族从业人口总数为20216人,分布在农林牧副渔、采掘、建筑、金融保险等16个行业。其中从事批发和零售业、餐饮业的最多,共3642人,占从业人数的18.02%。
大分散、小集中是武汉市少数民族分布上的主要特征。截至2007年,全市13个区,几乎每条街道、大多数机关、大单位、大中型企业和大专院校都有少数民族居住、生活、学习和工作。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在武汉从事务工、经商的越来越多。其中,洪山区少数民族人口列各区之首(1.43万人);少数民族成分最多的是武昌区(39个);少数民族人口居住大多分布在城区,城区中又以江岸、武昌、青山、洪山的比例较高。
长期以来,全市除中南民族大学及回族、土家族聚居区少数民族相对集中外,其余均呈分散状态。回族聚居区主要有武昌区辕门口、起义街、楚才街,江汉区广益街,江岸区二七街,汉阳区顿甲岭,洪山区马家庄和蔡甸区军山镇龙湖村;土家族聚居村是黄陂区蔡店乡张河村田家湾和大富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