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军政府财政措施】
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次日组成湖北军政府,即派吴兆麟、蔡济民、徐达民、李作栋4人接收藩库。藩库分东库、西库、大库、外库4处。东库存银砖200块(每块58斤),银元3176元,怡生和银票2张13782两;西库存鞘银10筒,现银103箱,计银325200两;大库存银165000两;外库只有铜板600枚。军政府成立了由董用威(董必武)、张国恩、刘树杞、潘助裕、姚汝婴5人组成的专门小组,负责库款管理,规定库存银两开支以军饷为先,其他公职人员只暂维持伙食。并发布告:纸币一律行使,每银元票1元换制钱1串300文。随后,政事部成立财政局,局长胡瑞霖。
10月15日,军政府布告,免除所辖境内一切恶税:(1)除海关外,所有税关,一律裁撤;(2)本年下忙冬漕,概行蠲免;(3)各属杂捐,除为地方所用补者外,不准另行摊派。豁免厘税后,商民照常贸易,市面安定。
10月25日,政事部财政局改为理财部,并拟订暂行条例4章13条。12月1日,李作栋为部长,全部职员312人,附属机构有湖北官钱局、造币厂、淮盐督销局等数十个单位。
湖北官钱局原发行的官票上千万元,辛亥后官钱局一时难以复业,为免市面发生纠纷,先设军人兑换处,后从商界之请,设商人兑换所。限每人每日兑制钱一串,银元票一元。军政府还规定,公职人员的生活费,自都督以下,一律月支20元;2万元以上开支,须由军政府批准。但是,军政府上层人物费用远远超过规定,加之战争消耗,库存现金大量外流,财政困难。理财部于12月13日电请邻省协款,未复;1912年元旦,设国民义捐局组织义捐;1月6日又电请南京政府财政援助,南京政府回复:各省协饷无望,自顾不暇。军政府为应急需,于1月15日发行200文小票50万张。到1912年3月,军政府库存约银15万两、银元23万,不能通行的废票200余万张。为了解决财政问题,理财部于武昌、汉口、宜昌、沙市、老河口、襄樊设置清理财政公所和筹饷局,征收鸦片税和土膏牌照税;设置过境销场税卡15处;设置鹦鹉洲竹木商捐局,值百抽五;设置羊楼司茶捐局和武昌、荆州、安陆船舶捐局;颁布钱漕契税暂行条例;发行制钱新票1000万串。
此外,海外侨胞各就所在地发起捐献,武昌起义后的4个月中,军政府几乎天天收到此项汇款(未作准确统计),李作栋称总数当在百万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