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学所为全县学务之总机关。所内设总董一人,辅助知事办理教育行政;又设劝学员数人,担任筹款劝学事务,其法诚至善也。夏邑劝学所成立于前清光绪戊申年[22],厥后,学部谓汉口乃通商大埠,非仿京师设学务局不可。是年八月,即改劝学所为学务局,委候补员为坐办,其权势较前为优,学堂亦以当时为盛。辛亥国变[23],局始消灭。民国元年,学界人员复遵章组织劝学所,总董易名劝学员长,章程略加修正。三年,政府通令各县,改劝学所为教育公所,改劝学员长为所董,无劝学员名目,范围缩小,所董职守仅清理学款、招待学员而已。五年,又恢复劝学所,易所董为所长,复设劝学员,于今三年矣。兹将分期所长列表于后:
第一期劝学所 马家巷中路甘露寺改建
名誉总董 密昌墀
总 董 李哲暹
第二期学务局 移夏口厅署间壁
坐 办 汪元秉安徽
陈曾栻直隶
第三期劝学所 地点同前劝学所
劝学员长 陶大瀛
第四期教育公所 地点同前
所 董 陶大瀛
第五期劝学所 地点同前因地点改商业学校,迁移原商业学校内。
所 长 杨鸿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