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异
武汉处于中国大陆东部长江中下游的地震带,属于中等地震灾害区,地震强度和频度居全国中等水平。据历史地震记载和近数十年地震仪监测的记录表明,武汉市受邻区地震波及,除1917年安徽霍山几次级地震波及武汉市境有房屋倒塌的震灾外,其余均属有感地震,其烈度多为强度5度强,不到6度。
武汉作为南北气流交汇之处,气象灾害一年四季皆有发生。其中对农业生产影响较大的有:春秋冬季寒潮低温和大风、春秋季连阴雨、初夏梅雨渍涝、盛夏至初秋高温连旱以及突发性的冰雹、龙卷、雷雨大风、雷暴雷击局地气候灾害等。每届盛夏,武汉城区处于副热带高压控制下,有一段酷热天气。武汉与重庆、南京合称中国长江边上三大“火炉”,其历史极端最高气温达41.3℃(1934年8月10日)。
干旱久晴不雨造成的干旱年年可见,四季皆有。据《湖北省近五百年气候历史资料》记载,武汉市属于绝收大旱年有28年。其中以明崇祯十三年(1640年)冬、清光绪十三年(1887年)、1893年、1934年、1945年最为典型。新中国建立后也曾出现1960年、1972年、1978年3次伏秋连旱,均为1902年后罕见的干旱。
常年6月中旬至7月上旬,长江中下游地区总有一段雨期,即为“梅雨”。由于梅雨期间降水集中,强度大,时间长,易引发江河水位上涨、山洪暴发、山体滑坡、泥石流和平原湖区农田渍涝等灾害。1870年、1931年、1935年、1983年、1996年、1998年、1999年曾出现28米以上超高水位的洪水,导致防汛抗洪形势严峻,农业损失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