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历程
清咸丰十一年(1861年)后,俄、英、法、德、日等国相继在汉办起砖茶厂、打包厂、蛋厂、面粉厂以及制冰、酿酒等多家工厂。同时,官办、官商合办及民族资本新式工厂陆续建成,这些工厂多建在江河两岸,且规模与范围均不大,对环境的影响甚小。1938年10月武汉沦陷到武汉解放前夕,郊县林木被滥伐,环境污染问题日渐严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青山、余家头、答王庙、钵孟山、关山、武东、葛店、白沙洲、堤角、唐家墩、易家墩、鹦鹉洲、七里庙等新工业区陆续建成,工厂“三废”(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和工业噪声污染严重。1963年前后,武汉地区部分工厂进行关、停、并、转、迁,工业对环境的压力有所减缓。“文化大革命”期间,经济建设遭到严重破坏,环境质量进一步恶化。1973年,武汉城区仅冶金、机械、化工、造纸、纺织、皮革、食品等7个工业部门在每天的生产过程中就向空中排放各种有害气体约764万立方米。
1973年10月,武汉市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成立,开始进行污染源调查和环境初步治理工作。
改革开放后,武汉市积极贯彻执行国家的环保政策、方针,将环境保护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发展的规划、计划,纳入市政府的年度工作计划,实践着环境保护是一项基本国策的路线。着手抓工业污染治理,控制新污染、治理老污染源,产业结构调整,生活污染源的治理,环保进社区、进家庭;创建清洁无公害工厂,创建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实施“禁鞭”、“禁铅”、“禁白”、“禁磷”、“禁鸣”、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一控双达标”(到2000年,使本辖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排放总量指标内;所有工业污染源排放污染物要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省会城市环境空气、地面水环境质量,按功能区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油改气、“碧水蓝天”工程、“清水入湖”工程,划定高污染禁燃区等重大的环保措施,使得武汉环境质量基本稳定,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趋势得到减缓。1981—2000年,全市工业生产总值从106.58亿元增加到1422.37亿元,增长12.35倍,机动车数量从3.9万辆增加到35.3万辆,增长8.05倍,但环境质量状况没有发生相应的恶化。全市的大气环境基本保持在二级水平,并有所改善。到2007年,全市城区空气质量基本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环境质量优良率达到75.3%。
1979年6月,武汉市第一次环境保护会议发出“动员起来同环境污染作斗争”的誓言,揭开了全市全面治理环境污染的序幕。“六五”计划时期摸清工业污染源,开始对工业污染源的治理工作;“七五”计划时期继续抓紧废气的治理,推进锅炉和工业窑炉的技术改造;“八五”计划时期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城市生活污水治理起步;“九五”计划时期以治水为龙头,实现“一控双达标”;“十五”计划时期巩固“一控双达标”的成果,节能减排,推进“四城同创”中的“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2008年启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试点工作。
为加强环境管理,市环保局先后制定并实施“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