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污染治理
1981—1985年从工厂企业燃烧锅炉治理着手,共淘汰、更新、改造冒黑烟锅炉1818台。又于1985年开始创建“烟尘控制区”,1986年建成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5个老城区和东湖风景区共6个烟尘控制区,到1989年全市烟尘控制区覆盖率为74.3%,2000年为110.9%。烟尘控制区的建设,对减轻大气污染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07年进一步节能减排,关闭原武汉水泥厂、青山热电厂1—5号机组,阳逻电厂、武钢电厂脱硫设施已运行。在“二环线”内划高污染禁燃区,210余台燃煤锅炉改用清洁能源,500余辆公交车、1000余辆出租车改用天然气。同时,大力发展燃气等清洁能源。1989年,正式对汽车尾气进行监测和治理,1998年禁止使用含铅汽油。加速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2006年9月,武汉市成为国家首批“臭氧层友好城市”示范市。2002—2005年先后创建64条“饮食业油烟噪声达标街”,耗资3000万元治理油烟污染。经过治理,污染物的排放量明显下降。工业粉尘排放量由1983年的7.55万吨,1987年的6.61万吨,1993年的4.52万吨,2000年的2.80万吨,下降至2006年的1.40万吨;工业烟尘排放量由1987年的14.6万吨、1997年的6.27万吨、2000年的5.83万吨,下降到2006年的4.47万吨;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1987年为12.7万吨,1994年为11.9万吨、2000年为12.57万吨、2002年为11.63万吨,2006年为13.26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