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污染治理
以工业企业的噪声污染治理为先。1985年开始创建“清洁无公害工厂”。到1999年全市累计创建“清洁无公害工厂”国家级9个、省级51个、市级91个。1988年,全市开始创建噪声达标区,加强对噪声源的治理和管理。同年4月全市第一片“环境噪声达标区”武昌水果湖街建成,超标声源全部得到治理。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由1991年的18.3%,上升到1997年的55.3%,2000年的66.8%。
1985年,中山大道一元路至武胜路禁止机动车鸣喇叭(禁鸣),1997年,又确定城区23条主要干道实施机动车禁鸣,2006年实施全城禁鸣。
1995年3月、1999年8月市人民政府分别颁布《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防治建筑施工现场环境噪声污染的通告》、《武汉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加大了对建筑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1997年5月市政府印发《武汉市饮食娱乐服务行业环境管理办法》的通知,加强对饮食娱乐服务行业的油烟、噪声的治理。
全市环境噪声,通过创建“清洁无公害工厂”、“环境噪声达标区”、车辆“禁鸣”、治理建筑施工现象噪声、治理商业、娱乐场所扰民噪声、改善城市交通道路、车况等多种措施治理,收到一定效果。区域环境噪声从1989年的58.7分贝下降到2000年的54.7分贝。交通干道噪声从1989年的72.8分贝、2000年的72.5分贝下降到2006年的69.5分贝。
(吴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