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及利用】
武汉挟长江、纳汉水、接三河(金水河、通顺河、府环河)、汇三水(滠水、倒水、举水),有大小湖泊166个(2003年数字,其中中心城区湖泊43个,湖泊总面积达779.56平方千米),具有非常有利的水资源条件。水资源总量充沛,但以长江、汉江等客水为主。客水约占水资源总量的98%,自产水资源有限。(表1)
全市多年平均降水量105.94亿立方米,自产水资源总量47.25亿立方米。
全市水资源时空及地区分布不均,沿江及平原地带水多,山区和丘陵岗地水少。雨热同期,降水量和径流量主要集中在主汛期,汛期降水、径流占年总量的70%以上,且多以暴雨、洪水形式出现。
武汉水质总体较好,2007年,全市11条主要河流,长江、汉江等7条河流水质达Ⅲ类标准;70个主要湖泊(水库),梁子湖水质达Ⅱ类标准,木兰湖、道观河水库等15个达Ⅲ类标准,汤逊湖、涨渡湖等11个达Ⅳ类标准,黄家湖、后湖等7个达Ⅴ类标准,其他36个湖泊水质较查,均为劣Ⅴ类。
全市洪涝灾害大多由于长江、汉江持续高水位,伴随境内长历时、大范围的强降水导致。如1954年、1969年、1983年、1991年、1998年等,都是极为恶劣的外洪内涝灾害。局部地区因排水不畅而产生的渍涝时有发生。全市干旱以伏旱和秋旱比较常见。1984年、2000年、2001年干旱范围较大,旱情较为严重。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特别是90年代,武汉市在水资源开发利用上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实行开源与节流并重。全市共有各类水库273座,有灌溉引水涵闸55座,有灌溉泵站974座,全市蓄、引、提工程可供水量为18.632亿立方米。
2007年,全市中心城区有水厂10座,供水能力365万立方米/日,日实际供应总量238万吨,供水管网总长度5000多千米,供水普及率100%,供水能力居全国大城市前列。
为保护水资源,武汉市开展水资源监测工作;着手制订水资源保护规划;开展排污治污;颁布《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以法律形式保护湖泊;开展节约用水活动,创建节水型城市。武汉市水务管理部门加强水行政执法,依法保护水、水域、水工程、水文、防汛通信、水土保持和其他用水设施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