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今黄陂境内、距今约3500年、作为商代侯伯一类国君都城的商代盘龙城遗址为武汉三镇最早的城池,是商王朝南征的重要军事据点。自此以后,经周、秦、汉,武汉周围可考的古城址有夏口、鲁山、却月等达20余处。这些城均系军事城堡性质,城池功能偏重于军事、政治的统治,其选址大都依山傍水,就地土筑城垣,易守难攻,规模亦较小。唐、宋、元、明时期,江南的武昌城与江北的汉阳城一直为州府县的治所,武昌城还兼有华中地区政治、军事首府的功能。元代设湖广行省,驻节武昌。明清时期,武昌一直是湖广总督治所。武昌、汉阳两城修建基本上遵循传统的中国封建城池方形棋盘式街巷布局的规划原则。至晚清,外国在汉口设立租界,按西洋模式建设,武汉近代规划开始出现。湖北地方当局也曾绘制类似城市规划的方案图。孙中山在其《建国方略》、《实业计划》著作中为武汉的发展提出过较详细设想。1945年,湖北省政府组成的“武汉区域规划委员会”曾编制武汉区域规划。新中国成立后,先后于1959年、1982年、1988年、1996年、2006年5次编制或修订城市总体规划,并依据总体规划编制实施各专项规划。城市规划管理部门依法进行了规划管理。
武汉地区河流湖泊密布,围绕长江、汉江干支流而形成庞大发达的河网水系。由此构成武汉地区四面环水的特殊自然环境。长江流域汉口以上集水面积为1488036平方千米,占下游大通以上集水面积的87.3%。武汉河段担负着中上游金沙江、岷江、沱江、嘉陵江、乌江、清江、洞庭四水及汉江等8大水系的洪水宣泄压力,约占长江流域集水面积的80%,每至汛期,防洪任务艰巨。唐代中叶至清道光的1000多年间即发生洪灾50余次,平均不到20年1次。近代的清同治九年(1870年)、1931年、1935年3次大水,武汉的灾情尤为惨重。在有水文记载以来清同治四年(1865年)至2007年的142年内,长江武汉关年最高洪水位超27.30米(冻结吴淞,下同)的有13次,其中1931年水位28.28米,为晚清至民国时期汉口最高洪水位。新中国成立后的1954年水位最高达29.73米,为历史最高水位,此后,水位分列第二、三、四位的水位分别为1998年、1999年及1996年。为防御洪水,唐、宋以后,武汉开始出现筑堤御水。早期三镇堤防多由民垸据势自守,渐成较大型的官堤。经清末统修,连堤并垸,初步形成江河堤防体系,但因残缺零乱,堤身单薄,抗洪能力较差。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央的直接关怀和全国人民大力支援下,全市军民终于取得1954年抗洪斗争的胜利。此后,防洪体系建设速度加快。到2003年,两江干堤达到防御1954年型洪水标准,形成由长江、汉江干堤和重要连江支堤组成的808千米城市防洪工程,保护总面积8262.3平方千米。在此期间,武汉人民先后取得1980年、1983年、1988年、1995年、1996年、1998年、1999年等抗洪斗争的胜利。
自清末起,在汉口租界区道路建设经验的带动下,武汉三镇相继建成后城马路、歆生路、大东门马路等。清末,三镇共有桥131座。清咸丰十一年(1861年)至1938年,先后在汉口营运的外国籍船舶计有168艘。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后,武汉地方民营航运业兴起。1903年6月,铁路汉口玉带门至黄陂滠口段建成通车。1936年4月,粤汉铁路全线通车,武汉交通运输以水运为主的格局得到改变。1928年,全市有商办公路200千米。到1936年,以武汉为中心的湖北公路网基本定型。抗日战争初期,武汉一度成为中国航空中心,拥有3个机场。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经过“六五”计划、“七五”计划、“八五”计划、“九五”计划、“十五”计划时期的建设,武汉交通已发展为水运、铁路、公路、航空综合运输体系。武汉已成为全国铁路网大型枢纽之一,全国航空网枢纽之一,全国公路网枢纽之一。2003年,全市第二次桥梁普查,查明全市共有桥梁1274座,武汉为名副其实的“桥城”。2004年,轻轨一号线进行观光试运营,武汉成为全国第七个开通轨道交通的城市。2007年,全市民用航空航线135条(其中国际航线11条,国内航线124条)。公路通车里程8950.58千米。
武汉近代公用事业始于清末。1896年创办机器轮渡,宣统元年(1909年)建成自来水厂,1912年经营出租汽车,1929年行驶公共汽车。由于汉口、武昌、汉阳三镇管理主体分合频繁,公用事业终未形成完整体系。武汉解放前夕,全市仅有公共汽车14辆(能行驶的4辆),线路1条,长3.64千米,日平均客运量2048人次;轮渡船只12艘(客轮8艘),航线3条,总长7.25千米,日平均客运量2.51万人次,码头设施较简陋。市民交通工具主要依赖人力车、马车和三轮车。三镇之间靠轮渡、木划连通。自来水仅有宗关水厂和平湖门水厂,日供水能力5.23万吨,供水面积约26.1平方千米。汉阳地区无自来水供应。多数居民仍直接饮用江、河、湖、塘、井水。武汉解放后,于1955年相继组建公共汽车、轮渡、自来水、电车、出租汽车、煤气、旅游客车服务等公司,逐步形成以车、船、水、气为主体的城市公用事业体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城市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国家和政府对公用事业采取国家拨款、计划亏损补贴、以水养水、贴息贷款、成本还原补偿、减免税收和调整部分价格等优惠政策,同时企业内部也深化改革,公用事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明显提高。截至2007年,全市城市公共交通有营运线路267条,线网总长1039千米,拥有各类车辆6600辆;全市中心城区有水厂10座,日实际供应总量238万吨;全市各类燃气用户达到140万户,气化率达到94%。
武汉环境卫生事业发端于20世纪初的清扫道路工作,从业人员被称为“清道夫”,由警察部门负责管理。至民国,“清道夫”的工作又增加了清运垃圾和疏浚沟渠等项。由于环卫工作又脏又累,其工人社会地位很低。新中国成立初期,环卫工作仍由公安部门负责管理,1951年转由市卫生局管理,1958年由市肥料管理处管理。自1963年起,环境卫生事业由专职管理部门管理。清洁工的收入和社会地位有所提高。80年代后,由于环卫经费的增加,环卫专用车辆等设备也不断更新,环卫作业方式日益朝着机械化和现代化方向迈进。在1990年、1992年、1995年三次全国城市卫生检查中,环境卫生受检项目均取得优良的成绩,为武汉市三次被评为全国卫生城市作出了相应的贡献。
武汉市容管理肇始于1977年,主要是为了消除“文化大革命”时期给市容卫生、公用交通造成的混乱状况,同时成立武汉市市容整顿办公室和整顿公用交通指挥部两个临时机构。1986年5月,武汉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办公室成立,主要负责对施工渣土、占道经营、违法建筑、机动车辆冲洗以及户外广告设置等方面的管理。1998年后,全市每年都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实施了一批城市环境整治重点工程。2001年后,环境卫生和市容的管理由新成立的市城市管理局负责。
武汉地区河流纵横,湖泊星罗棋布,市区中部龟蛇二山对峙,市郊山峦重叠,自然风景资源丰富,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具有得天独厚的植树绿化自然环境。唐宋时期,武昌黄鹤楼已成为著名的游览胜地。明清两代至民国时期,三镇先后有50余处王府花园和私家宅园。汉口开埠后,租界区内出现西式花园;民国时期开始有首义公园和中山公园,但由于水、火、兵燹的摧残,私家宅园所存无几,首义、中山公园破烂不堪。至武汉解放时,城区街道的行道树仅存1827株,城市绿化面积71.4公顷,绿化覆盖率2%,人平公共绿地面积为0.29平方米。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推行普遍绿化运动,1958年人平绿地即达1.87平方米。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武汉掀起城市植树绿化的高潮,1985年,绿化覆盖率增至28%。1986年后,根据武汉市的具体特点,提出园林绿化建设以山水为依托的大环境绿化格局发展思路,构建武汉城区的山水特色园林景观。1998年初,市人民政府提出“经过五年努力,把武汉市初步建成山水园林城市”的工作目标。到2007年底,全市绿化覆盖率达37.8%。2006年,武汉市被建设部正式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
(吴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