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修订方案
(1988年)1984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武汉市进行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规定从1985年起实行计划单列,赋予武汉市省一级经济管理权限,武汉市选择“两通”为突破口,进行城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根据国务院批转的《武汉市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提出的“要抓紧修订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武汉市从1985年1月16日开始,从经济体制改革的新情况、新问题出发,并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原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了调整、补充,于1988年形成《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修订方案。该方案规定城市总体规划空间布局要与城市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互相结合,互为依据。武汉市2000年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目标是:“把武汉建设成为我国内地最大的开放型、多功能、社会化、现代化程度较高的经济中心,具有发达的科技教育、先进的工业、完善的交通和流通设施。经济繁荣、人民富裕、文化昌盛、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工商业港口城市。”到2000年,全市人口控制在740万以内,中心城区人口350万以内,建成区用地控制在245平方千米以内,并考虑到70万流动人口的可能,安排城市基础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