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管理
1984年,武汉市贯彻执行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暂行规定》,对汉阳平田村住宅楼(7层混合结构,3.4万平方米)招标投标,此为武汉推行招标投标制的开始。1985年,招投标单位工程发展到40个,建筑面积137.6万平方米,分别占当年施工数的8%和22.40%。中标项目决算成本平均降低造价8.96%,工期缩短27.15%。工程质量明显提高。1990年9月,市建委正式成立招投标办公室负责武汉地区建筑工程的招投标工作。1995年,形成全市建设工程报建网,管理延伸到12个区县和1个开发区。1997年5月26日,建立武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规定工程造价5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项目必须进入“中心”交易,“中心”开业后,报建率达到91%,1998年达到武汉市政府规定的二级工作目标。1999年,市政府对建筑市场提出规范目标:公开、公正、公平。中共武汉市委、市政府、市纪检监察部门和市城建委先后制定有关规定,建立投标许可证制度。建设工程招标工作处于全国省会城市的先进水平。2000年,工程招标率、应公开招标率均稳定在100%。同时,专业工程招标正式启动,全市远城区先后建立有形市场,对建设工程项目进场交易。在开放市场的同时,实行有序竞争。建立和完善有形建筑市场,实施招投标管理。1992年,开始对建筑工程实行招标投标管理,到1997年5月建成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并逐步实现规范化运作。1997年11月后,武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迅速推进。由以往分散和零星的场外自由承发包改变为集中统一管理的场内依章交易。由过去的少数工程招议标发展为按规定应招标工程全部实行招标。由单一的建筑工程招标扩大到建设领域的市政、公用、水利、堤防等基础设施和园林绿化工程全面推行招标。由施工招标扩展到监理招标和商品砼采购招标。到2000年末,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承包的建筑工程有2085项,面积3109万平方米,工程造价371亿元。交易中心为广大项目单位、施工企业、中介机构提供场所、信息和管理服务的同时,不断改善设施条件提高服务水平,建成开通武汉工程建设与建筑网站,加强和改善招投标管理与服务。为促进建设工程招投标规范有序地进行,全市不断强化对招投标代理机构的管理。从2003年8月起在全市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含外地来汉及部、省在汉代理机构)试行招标代理机构违规记分管理。市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对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各区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对代理机构的具体代理行为负有监督、纠正、记分、反馈的职责。全市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招标代理机构有33家,通过对代理机构实行资格管理、招标代理合同备案管理制度、业绩跟踪制度等措施实施,规范了招标代理机构的从业行为,推动了招标代理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2007年,出台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的文件,完善评标定标方法,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和行为的鉴督。全年分包项目458项,合同备案率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