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业】
解放前,武汉三镇郊区种植蔬菜供应城市,不足部分由邻县补充,供需的平衡由市场价格进行调节。
表112003—2007年武汉市种植业主要农产品生产情况表

解放后,为保证城市蔬菜供应。中共武汉市委和武汉市人民政府确定蔬菜生产基本自给的方针,蔬菜基本自给标准是:居民每人每天0.5公斤,淡季为0.4公斤。但蔬菜供应量受菜地面积的制约。1949年市郊常年菜地面积11039亩,此后菜地面积在起伏中逐年增加。到1985年,市郊累计被征用菜地15.7万余亩。1949—1985年,常年菜园的平均亩产在3500公斤~4000公斤徘徊,年际之间极不稳定。
武汉地区蔬菜上市有夏、冬“二旺”和春、秋“二淡”的季节,淡季蔬菜上市量不及旺季的一半。蔬菜上市的淡旺季与市场均衡需求的矛盾,给蔬菜生产、供销带来很大困难。为做到蔬菜基本自给和均衡上市,市财政每年拨款对菜地进行必要的配套建设。同时,实行科学种菜,对蔬菜基本自给起到了保证作用。1984年市政府决定实行多渠道经营以及有控制的浮动价格和市场议价。在统一集中的计划体制下,受计划价格的制约,蔬菜的经济收入受到一定的限制,生产潜力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1985年平均每100公斤的收购价为18.54元,比1955—1984年平均价高出近1倍,菜农积极性较高,蔬菜供应也较充足,品种增多,价格比较平稳,淡季缺菜程度有所减轻。
1978—1984年,全市蔬菜的生产供应均按计划进行。市政府要求:蔬菜生产面积按全市人均27平方米(4厘地)落实,按照“就地生产、就地供应为主,外埠调剂为辅”的原则,实行计划生产、计划价格、计划供应。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探索改革蔬菜产销体制。1984年7月22日,市政府作出关于蔬菜生产计划、经营渠道、价格放开的决定;12月24日,制发《关于进一步改革蔬菜产销体制的通知》,实行在确保以菜为主的前提下,开展多种经营,项目应以蔬菜制品、豆制品、卤制品、鱼、禽、肉、蛋等为主。武汉市在全国率先实行蔬菜产销体制改革,引起全国的关注,100多个城市先后来汉参观、考察,对全国蔬菜乃至农产品经营体制改革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
1985—1990年,全市蔬菜生产进入确保市场供应阶段。为促进生产发展,市政府与各区(县)人民政府签订了菜地必须种菜、五大播期种植面积、生产上市量、大路菜合同订购和菜地建设等为主要内容的蔬菜工作目标责任状,明确规定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对辖区内的蔬菜生产和供应负责,并确定了主管副区(县)长责任。1987年11月27日,武汉遭受百年不遇的初冬寒潮冰冻灾害,气温陡降18.4℃,在园的蔬菜大面积受损,蔬菜市场供应一度短缺,菜价上扬。全市蔬菜销售坚持“不关门、不限价”,采取发展生产、对外发布信息、引进外地菜源等一系列措施,20天内便使蔬菜市场恢复正常供应。1988年,国务院在全国各大中城市全面推行“菜篮子工程”后,武汉市进一步完善蔬菜产销体制。针对城市建设的扩张和城区周边菜地被征用面积缩小的矛盾,市政府、市人大相继出台《关于加强蔬菜基地建设的决定》及《武汉市蔬菜基地管理办法》,将蔬菜基地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分为控制区、严格控制区、长期保留区,实行依法保护。1988年9月,将市蔬菜公司成建制划归市蔬菜生产办公室领导,对全市蔬菜产销工作实行一体化管理。这年,蔬菜春、秋淡季市场没有出现严重短缺,旺季也没有出现菜多烂菜的现象。
1991—1994年,全市蔬菜业融入全国性大流通格局。1991年,全国蔬菜互调互补的大流通格局逐步形成,外地菜大量涌入武汉。中共武汉市委、市政府作出决定:进一步深化“菜篮子”产销体制改革,逐步实现以下四大转变:蔬菜生产由主攻数量、保证市场供应向主攻质量、提高供应档次转变,品种结构调整初见成效;蔬菜供应由“自求平衡”向“全国调剂”转变,全市逐步形成一批外销菜基地;蔬菜流通由“提篮小卖、自产自销”向“大进大出、批发成交”转变,逐步形成发达灵活的蔬菜大流通格局;蔬菜产销管理模式由“放管结合、以放为主”向“完全放开、间接调控、宏观管理、协调服务”转变,逐步实现“政府调控市场,市场引导生产”。
武汉市蔬菜生产布局向区域化、专业化发展。全市初步形成一批规模适度、生产水平较高的生产基地,即洪山区的洪山、后湖、江堤、和平、青菱等乡1000公顷快生菜基地,东西湖区新沟农场667公顷红菜薹基地,汉南区和洪山区建设乡800公顷冬瓜、萝卜基地,东西湖区慈惠农场和汉阳区永丰乡、洪山区建设乡共667公顷四季豆(菜豆)基地,东西湖区吴家山农场和蔡甸区张湾镇、洪山区洪山乡共667公顷辣椒基地,蔡甸区667公顷莲藕基地,洪山区天兴洲、江堤乡的韭菜基地,市蔬菜科研所的特种菜基地等。
1995—2000年,全市蔬菜业进入正规化基地建设发展阶段。中共武汉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设蔬菜基地百万亩的发展规划,把“菜篮子”工程确立为农民实现小康的致富工程,确立“菜篮子”产业在市郊农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坚持实行“菜篮子”市长、区长负责制,进一步加强蔬菜基地建设,调整结构,发展科技,改革流通环节。菜篮子工程逐步从保障供应、服务城市的传统服务空间,融入全国性的大市场、大流通环节中。在城区扩建和新建3个较大的蔬菜交易市场,武汉三镇形成布局较合理的蔬菜批发市场网络。1985—2000年,武汉市共投资3.10亿元,开发建设新菜地2.33万公顷。2000年与1984年相比,全市常年蔬菜基地由7500公顷增加到2.04万公顷,蔬菜总产量由99.0万吨增至443.1万吨,初步实现外销大于内销。
2001—2007年,全市蔬菜生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这个核心,不断提升蔬菜产业整体水平和综合效益。2007年,全市蔬菜种植面积16.2万公顷,蔬菜产量612.4万吨,产值67.14亿元,全市农民因种菜人均增收50元。蔬菜安全抽检综合合格率达到96.3%,在全国37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5位,受到国家农业部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