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企业】
解放前市郊有各种手工匠人和商贩从事个体经营。1949年武汉解放时,郊区农村工副业产值只有109万元,仅占农业总产值的3.2%。解放后,工副业得到逐步发展。传统的“八匠”(铁、木、泥、箍、篾、皮、铜、理发匠)开始活跃起来;在郊区的主要集镇石嘴、鲁巷、王家店、驼子店、尤庙、铁铺岭、杜家井、青山、姑嫂树、谌家矶、快活岭、鲤鱼洲、鹦鹉洲、汉南邓家口等地,磨坊、粉坊、榨坊、槽坊、染坊、机坊、豆腐坊和纸品铺、杂货铺、裁缝铺等“七坊”、“三铺”逐步恢复,生产有本地乡土特色的产品。九峰的李家嘴湾的土布染织,快活岭的小农具、猪鬃、草鞋、蜡烛,青山的油面、小磨麻油,驼子店的清水包头、土布,鲤鱼洲的篾制篓、篮,鹦鹉洲的蓑衣、腌罗卜头,邓家口的炉齿、炉面等在当地都颇有名气。这些传统手工行业,绝大部分是家庭或个体分散经营,有的雇请一两个帮工或学徒,生产规模很小。1957年,郊区农村工副业产值431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4.1.%。
1958年郊区成立人民公社,社队企业在原来的手工作坊和米面加工厂的基础上发展起来。每个公社都有一个农具厂。花山、建设、岱山、南湖、和平等农具厂都在100人以上,拥有车床、钻床、刨床等通用机械设备。20世纪60年代初,郊区社队企业一度关、停、并、转,永丰农具厂、和平农具厂等规模缩小,人员精简。1961年社办企业只剩下20多个。后在农村工作中,错误地把工、副业当做“资本主义”批判,由于社队企业为社会所需要,且大城市近郊农村在资金、劳力、技术等方面有优势,因而社队企业仍有所发展。到1976年,全市社队企业共有563个,职工30073人,产值达6147万元。1978年,市、区、乡(镇)相应建立社队企业管理机构,从此,郊区社队企业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逐步发展起来。1978—1979年,市政府组织有关各局企业对口扶植社队企业,将64项4500万元产值的产品“脱壳”给社队企业,将原在市外加工的44个协作项目转给社队企业;1984年3月,中共武汉市委、市政府组织37人的顾问团,召开两次全市郊、县300多人参加的城乡工业“牵线搭桥”会议,城市工业向乡镇企业扩散、联营、协作的项目有97个,产值5000万元,银行为87个项目提供721万元贷款,人事部门组织84名科技干部到乡镇企业工作,物资部门拨给钢材5000吨、木材6000立方米、原煤2万吨。1985年市政府组织30所大专院校、41个科研机构、100家大中型企业对口支持全市郊、县的乡镇企业,市科协组织科技小分队到360个乡镇企业提供咨询服务,30所大专院校转让200项科研成果。洪山区和江岸区的乡镇企业研制了100多个新产品,其中1项获国家科委三等发明奖,6项为国内首创,15项填补省、市空白。城乡工业协作的形式,已由开始的来料加工、协作配套,发展到技术转让、联营和加入企业集团,累计全市郊县与城市联合项目达2万多项,产值13.5亿元。中共武汉市委、市政府还制定了一系列具体政策,使乡(镇)、村办企业在提高中继续发展,组办、联户办和家庭办企业(简称“三办”企业)大量涌现。1984年全市“三办”企业年总产值13667万元,占乡镇企业总产值的11%。1985年“三办”企业总产值32169万元,占乡镇企业总产值的17.8%。1978年,社队企业产值过1000万元的人民公社有3个,1982年,社队企业产值过1000万元的人民公社有10个,达到100万元产值的大队24个,50万元以上产值的企业113个。
1985年和1978年相比较,从事乡镇企业的劳力占农业总劳力的比重由26.6%上升到70.9%,乡镇企业总产值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比重由48.4%上升到63.9%(其中洪山区1985年所占比重达到80%);1979—1985年7年间,全市乡镇企业累计向国家缴纳税金29019万元,年平均递增40.7%,税后利润用于支农、补农的累计20032万元,其中直接用于购置农业机械和农田基本建设的有10267万元,有力地支援了农业生产。1985年,武汉市乡镇企业主要工业产品按国家或国际标准生产的覆盖面达88%(其中洪山区达95%以上);被评为部、省、市的优质和优良产品21项;外贸出口产品总值3172万元,有越来越多的产品进入国际市场。乡镇企业的发展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推动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转移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力,加速了农村工业化和农业生产集约化的进程,壮大了农村经济;增加了财政收入;促进了城乡之间横向经济联系,初步形成了城乡一体、协调发展的新格局。1985—1988年,全市乡镇企业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总产值年均增幅为29.9%,工业总产值年均增幅为31.7%,营业收入年均增幅为35.21%。到1988年底,武汉乡镇企业总数达到8.6万家,从业人员50.1万人,总产值47.2亿元,其中工业产值29.9亿元,营业收入42.7亿元。
1989—1992年三年治理整顿期间,武汉乡镇企业受宏观紧缩影响,在克服各种困难中艰难发展。1991年底,全市乡镇企业贷款余额仅占全市各类银行贷款余额的2.8%,比全国乡镇企业银行贷款余额平均水平低5个百分点。与1988年相比,全市乡镇企业总数减少170多家,从业人员减少1.3万人,主要经济指标年均增幅14%。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发表后,武汉乡镇企业结束3年低速徘徊局面,步入新一轮快速发展时期。
表131978—2001年武汉市乡镇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统计表

注:1.总产值及工业总产值1980年及以前为1970年不变价,1981—1990年为1980年不变价,1991—1996年为1990年不变价,1997年以后为现行价。
2.1982年前含黄陂县、新洲县统计数据。1983年及以前不统计联户、个体企业。
3.1993年增加值为乡村两级数。
4.1997年按新统计方法进行调整。
1993年4月,中共武汉市委、市政府作出《关于加快发展乡镇企业的决定》,确立“高速高效高水平发展”的指导思想,推出12条扶持、激励乡镇企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全市乡镇企业走上快速发展轨道。从1993年到2001年,中共武汉市委、市政府连续制发支持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性文件,每年开展一次评先表彰活动,通报表彰上一年度全市乡镇企业“10强乡镇”、“10强村”、“10强企业”和“优秀乡镇企业家”,调动农村基层经济组织和广大农民以及社会投资者发展乡镇企业的积极性。1993—2001年的9年间,武汉乡镇企业主要经济指标保持较高增长速度,其中乡镇企业总产值年均增幅为20%,工业总产值年均增幅为19.4%,营业收入年均增幅为22.1%。到2001年底,全市乡镇企业总数为10.88万个,企业人数77万人,营业收入983亿元,总产值960亿元。
此后,全市乡镇企业以发展为主线,以“一主三化”(以民营经济为主体,加快农村工业化、城镇化、产业化进程)为方向,深化改革改制,推进园区建设,扩大招商引资,服务三农(农业、农村、农民),到2004年底,全市乡镇企业集中发展基地共计50个,累计开发面积5400公顷,建筑各类厂房306万平方米,基础设施投入90亿元,引进各类项目1098个,引进资金116亿元。2004年,全市乡镇企业总数为112107个,从业人数776013人,实现营业收入1356.2亿元,实现总产值1312.8亿元。(表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