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合作商业】
武汉三镇的合作社始于1927年,汉口市政府社会局督导,设合作事业指导委员会,主管和推动合作运动。先成立消费合作社,经营生活物资,供社员需要,继而筹备和成立各种类型的合作社20余个。1931年武汉大水后,汉口仅存合作社8个,社员22896人,共有股金214000元。1938年,日军侵占武汉,组织“武汉合作社”,大肆掠夺和垄断武汉及毗邻地区的土特产,严格控制食盐配给,搜刮以粮棉为主的各种物资,供其侵略战争的需要。1943年,汪精卫伪政权的“湖北省社会处”将“武汉合作社”改为“湖北省合作社”,当时汉口市共有各种合作社66个,社股2230股,社员2356人,股金总额30844元(特币)。抗战胜利后,1948年10月—1949年2月,武汉三镇共有各类合作社154个。主要是消费合作社,占合作社总数62.38%;经营种植、畜牧、营造、加工的生产合作社占24.75%;其余经营金融、商品运输等合作社,只占合作社总户数12.87%。
1950年3月正式成立武汉市合作总社,与武汉市人民政府合作事业管理局合署办公。并迅速建立以批发业务为主的经理部以及米厂、食品厂、煤球厂、牛奶厂、棉织厂等大批量加工企业,建立城区与郊区的区社及基层社。这些合作社建立后,作为国营商业的有力助手,既以优待价供应社员的生活资料,又在郊区开展了生产资料的供应与农副产品收购业务,对于稳定物价、恢复国民经济、支持市郊互助合作运动,以及改造私商都发挥过巨大作用。
1955年2月10日,武汉市供销合作社筹备委员会成立,1958年后,供销合作商业在实际上成了主要对象在农村,有一定业务范围的国营商业的组成部分。
从1982年开始,全市郊、县社、基层社普遍开展了清股、分红、扩股、召开社员代表大会等各项基础工作。1984年2月,成立武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1985年2月,武汉市供销社本着“立足城市,面向农村,城乡结合,协调发展”的精神,以办成农村经济综合服务中心为目标,以改“官办”为“民办”为核心。
1985年商品总购进完成95073万元,比1980年增长53.44%;国内纯购进5051427元,比1980年增长94.38%;商品总销售11156627元,比1980年增长55.60%;国内纯销售91031万元,比1980年增长50.53%;商办工业总产值比1980年增长42.87%;实现利润2778.5万元,比1980年增长57.31%;固定资产1222827元,比1980年增长105.51%。
1992年2月更名为武汉市供销合作总社,1995年后,市供销社进一步理顺全市各级供销社的组织管理体制,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清理整顿社员股金,防范和化解股金风险;大力发展商品市场,实现批发企业的转轨变型;加大改革改制力度,实现社有企业体制和机制的转变和社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1998年国务院关于深化化肥和棉花流通体制改革文件相继出台后,市供销社认真整顿农资、棉花流通秩序,拓展流通渠道、开展农资连锁经营、扩大服务网络,成立纺棉配送中心、推进电子商务,建立棉花基地、减少流通环节,建立新型的产销关系。
到2000年,市供销社全系统资产总值达28.1亿元,固定资产原值7.9亿元,是1980年的6.6倍。全年实现商品销售额50亿元。2007年,市供销合作总社有9个直属公司、12个城区公司、7个区供销社、3500个经营服务网点,资产总值29亿元,全系统实现销售总额5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