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业】
汉口开埠后,外国资本凭借政治特权和经济优势,在汉口设置洋行,控制汉口工业品生产资料市场。1895年汉口工业品生产资料的进口有189万海关两,1905年增至2411万海关两,增长11.7倍。进口的金属材料、机器、纯碱、玻璃等物资由汉口转销内地各中小城市和农村。
辛亥革命后,武汉物资市场有新的发展。鹦鹉洲湖南木商集团经营的木材占武汉市场交易量的首位。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武汉民族工业得到发展,煤炭市场相应出现。1936年,武汉市场经营金属材料、五金、电器、机械、建筑材料等商店达1286家,但大宗物资仍为洋行及官僚资本所控制。
1938年10月武汉沦陷后,物资市场萧条。抗日战争胜利后通货膨胀,美国物资充斥汉口,官僚资本垄断物资市场,致使民族工业经济濒于崩溃。
新中国建立后,在恢复经济的基础上,为保证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大规模经济建设的进行,国家对重要工业品生产资料实行统一分配和分级管理的办法。1955年前后,为保证国营企业和基建单位所需重要物资及时供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湖北省在武汉市陆续建立物资管理机构,到1957年,国务院17个工业部和交通部先后在武汉设有物资供应机构。同年,国家对统配、部管物资实行单一的直接分配形式。武汉市物资供应局相应建立,各区和工业主管局也建立物资部门。武汉市属企业生产和建设所需统配、部管物资主要依靠国家分配的外地产品,1960年后除煤炭、木材、橡胶外,其他物资逐渐转向省内、市内供应。1978年后,武汉市开放物资市场,供需矛盾逐步得到缓解。
武汉市物资局建立初期,中央各部对武汉大型企业直供物资比重较大,1958年,中央将大部分企业下放地方管理,物资流通体制相应变革,物权下放,统配部管物资由“统筹统支”改为“地区平衡差额调拨”。由于出现物资短缺,湖北省成立物资委员会,并负责对武汉市的物资分配,但物资供需矛盾仍然存在。1960年,在物资管理体制调整中,武汉市建立基层物资购销企业。1963年,国家物资总局对省、市物资单位实行垂直领导,加强管理,并扩展经营网点。1960年前,武汉市属生产建设所需物资主要由国家分配。冶金、机械、化工等统配部管物资绝大部分是外地产品,机电产品除部分由前苏联及其他东欧国家进口外,主要靠上海市、天津市、华东、华北、东北等地区;金属材料主要是鞍山市、上海市、湘潭市等地产品;化工产品多来自塘沽、华东、华北等地区;木材来自湖南、东北、云南、湖北等地;煤炭主要依赖山西、河南等地;水泥、玻璃主要来自华东、华北等地。60年代后,随着武汉地方工业的发展,除煤木、橡胶等部分产品外,其他物资资源逐步转向省内、市内。
“文化大革命”期间,物资工作遭到严重破坏,供需矛盾突出。市物资管理局1967—1969年连续3年亏损,金额达600余万元。1972年,湖北省和武汉市恢复物资管理局建制,武汉市物资资源由计划单列改为湖北省分配。由于分配指标减少,燃料和原材料缺口很大,工业用煤只能供应30%~50%。
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的方针后,逐步开放物资市场,实行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国家分配物资相对减少,地产资源和自筹资源所占比重增大。市物资部门在作好计划供应工作的同时,积极进行协作,组织计划外资源,发展经营网点,实行保本经营,开展联营经销业务,改进供应服务工作,以搞活流通,促进生产发展。
1983年,对物资企业实行利改税政策,将过去向财政上缴包干的办法改为对税务部门缴纳税收,从而促进向企业化发展。1984年,武汉市进行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逐步建立贸易中心,开辟工业品生产资料市场,扩大市场经营,使物资企业由分配调拨型向经营服务型转变。1985年国家对武汉市实行计划单列后,国家计划物资直接分配到市,市物资部门发展纵横联系,组织联合经营实体,探索价格改革途径,并采取多渠道组织计划外资源,使生产资料市场日趋活跃。
1985年,物资销售额增至11.81亿元,为1978年的2.16倍,主要物资钢材、工业用煤、木材、水泥、纯碱等销售量大幅度增长。随着市场调节逐渐扩大,1985年自行采购的物资销售额达4.5亿元,占销售总额的38.5%。1985年,武汉地区主要物资消费量为:钢材89.34万吨,煤炭781.59万吨,木材58.69万立方米,水泥112.8万吨。其中武汉市属企业消费量占总消费量分别为钢材占47.72%、煤炭占23.5%、木材占60.1%、水泥占44.8%。市物资局系统物资销售额一般占武汉地区工业总产值的5%左右,1985年上升到7.57%。武汉地区物资部门服务网点遍及三镇,武汉成为华中地区规模较大的物资流通中心和全国重要物资集散地之一。此后,全市物资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服务。在供应上,逐步扩大直达比例,凡专用材料,能直达供应的尽量直达供应;多数物资实行“指标到局,供应到厂”,减少中转环节,降低费用。1989—1993年,市黑色金属材料公司、市有色金属材料公司、市木材公司等,对市属重点骨干企业以融资融物等形式解决资金困难达2.4亿元。
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国家划拨给地方的分配物资指标逐年减少,1985年市计委分配的物资由46种减少为29种,其中由市物资局平衡分配的为17种,到1992年分配计划完全取消。至此,武汉物资部门由分配调拨型转变为经营服务型。
表251991—2000年武汉市物资行业销售收入统计表

1993年后,武汉市物资部门在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适应市场要求,产权清晰、权债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实践。1998年7月,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离的原则,市物资局整体改制为企业——市物产国有控股(集团)公司,同时成立市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后改为市物资行业协会)。随后,物资方面的行业管理、行业服务逐步规范和加强,在煤炭、民用爆破器材、报废汽车、旧车市场等管理方面有所创新和提高。根据不同情况,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和民营经济。1994年5月,中国黑色金属材料公司中南公司、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公司、湖北省金属材料总公司、武汉市黑色金属材料总公司等联合成立“三峡工程材料供应组”,当年底供应钢材1.49万吨、钢丝绳5000吨、柴油6000吨,总金额5700万元。1991—2000年,武汉市物资行业累计销售收入106488万元。(表25)
2001年,武汉市物产国有控股(集团)公司推进企业改革改制,筹集和支付近6.4亿元的改制成本,完成42户国有企业改制任务,占应改制企业总数的97.7%,有近2.7万名职工转变了国有企业职工身份。2002年市物产国有控股(集团)公司与武汉商贸国有控股(集团)公司合并重组为武汉商贸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现代物流产业为主攻方向,2007年,全年实现主营业务7.5亿元,比2006年增长42.7%;实现利润1.15亿元,比2006年增长215.7%;净资产收益率达7.1%,比2006年增长61.8%;国有净资产增值7914.25万元,资本积累率达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