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
1953年11月,武汉市实行国家计划管理的粮食统一收购,直至1985年3月。从1985年4月1日起,取消实行32年的粮食统购制度,实行合同定购和市场收购。当年,政府下达武汉市合同定购任务3亿公斤。1985—1992年,武汉市每年粮食收购总量均在5亿公斤左右。其间,国家合同定购任务逐年减少,市场收购量逐年增加,占年总购量的比例由1985年的36%上升到1992年的60.9%。8年间,合同定购价有所提高。
1993年1月1日,全市全面放开粮食价格和经营,粮食收购保量放价,并实行议价粮收购保护价。1994年,强调国家定购任务的严肃性及结硬账,收购价格不断上调,以利国家掌握充足粮源。90年代后期,粮食收购主体由国有粮食企业独家发展到所有合法经营者。国有粮食部门收购量逐步降低,多渠道收购量逐年增加。2002年,武汉市国家定购粮食品种全部退出保护价收购范围。尔后,执行市场调节和随行就市价格收购,多元经济成分、多种经营主体、多条经营渠道平等竞争的粮食收购市场显现。
油脂统购政策至1985年4月1日止。此后,执行油脂合同定购至1991年粮食年度末。1992年5月1日起,武汉市的油脂市场全面放开。
1998年起,全市大力发展粮食的订单收购。即对指令性计划收购以外的粮油品种,采取购销双方签约订单形式,变单纯的原料供应和收购为利益共同体。
粮油订单收购有效引导粮油种植的结构调整。全市小麦、早稻播种面积下降,油菜籽、糯稻播种面积增加,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推进粮食生产和流通一体化。
2005年开始,武汉市启动最低收购价预案,到2007年底,全市共收购最低收购价粮食242945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