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1995年5月,经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同意,武汉市正式向国家旅游局申报参加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以下简称“创优”),成为全国65个首批参加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活动的城市之一。1996—1997年,全市42个委、办、局、区直接参加了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全面组织开展了以实现“三优一满意”为主线的“创优”活动。1998年,长江遭遇百年罕见的特大洪水,武汉市全力投入抗洪救灾工作之中,没有申请参加第一批中国优秀旅游城市验收。但“创优”工作没有停滞,抗洪救灾工作结束后,全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活动步入快速发展期。为争取第二批进入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行列,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政府把创优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要求全市相关部门发扬抗洪精神,以“高分入围、一次成功”的高标准,争取第二批进入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行列。2000年10月24—28日,武汉市接受国家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验收组的检查验收,受到国家“创优”验收组充分肯定。检查验收得分为1012分。2001年1月,在桂林市召开的全国旅游工作会议上,武汉市被授予“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称号。
(董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