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资金审计】
武汉市社会保障审计工作始于1987年。1992年,市审计局开始对全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和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基金进行审计。1995年,新增对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武汉市分公司集体企业职工退休统筹保险基金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的内容。到2007年,市审计局先后对全市5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等进行了审计,并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进行了处理。
1996年起,市审计局开始对武汉市国营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基金进行审计。1998年,对武汉市国营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公室1997年度保险基金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共查出挤占挪用基金、超范围列支、应收未收利息及资金占用费、收支反应不实等问题。
对于救灾资金,市审计局也多次进行审计。1991年,对市抗洪救灾捐赠款物进行审计,督促各单位将救灾捐赠款物及时上缴市救灾办和市红十字会,制止了少数单位将救灾捐赠款物用于非救灾支出的问题。1992年,市审计局特约审计员首次参加审计工作。1998年大洪水,市审计局及时对防汛救灾捐赠款物进行审计,纠正了少数街道和居委会滞留捐赠款不上交、少数乡镇不及时发放救灾款物、有的单位将捐款自行开支防汛费用等问题。2008年,市审计局组织对年初冰雪灾害和“五·一二”汶川特大地震全市救灾资金物资和特殊党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布。此次抗震救灾款物审计为武汉市审计机关成立后第一次跨省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