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
1983年底,武汉钢铁公司成立武汉市第一家内部审计机构。随后,工商银行武汉分行、武汉锅炉厂、武汉石油化学厂、武汉毛纺厂、武汉国棉一厂等一批大中型国有企业相继成立内部审计机构。到1990年底,全市建立内部审计机构371个,配备专兼职审计人员814人。到1998年底,全市建立专兼职内部审计机构825个,配备内部审计人员2925人。
全市内部审计机构成立初期,建立了财务收支定期审计、基本建设工程预决算审计、财务报表审签等必审制度,积极探索和开展了厂长经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商品进货责任审计、物资购销比价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经营责任和经营风险审计、投资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部门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1990—2000年,全市各内部审计机构共审计41891项目(单位),查处并纠正违纪金额133625万元;促进增收节支43482万元;查出损失浪费30409万元;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50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5人;移送纪检部门处理58人;建议给予行政处分160人;有11618条审计建议被采纳。
2005—2007年,全市内审机构共完成审计项目16760个,查出违纪违规金额12845万元,查出损失浪费金额45010万元,促进增收节支53770万元,审计建议被采纳5679条,建议给予行政处分5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人。
(董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