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管理】
1912年汉阳铁厂向邮电交通部提交的85磅等钢轨标准断面《平炉钢轨说明书》,为武汉第一本验收规范标准。随后,汉口民营周恒顺机器厂用圆规、角尺的“方圆”图案注册商标,生产坚持技术标准的煤气机、轧花机的质量为社会所信任。1928—1946年间,国民政府先后颁布《权度标准草案》、《标准法规》和《等比标准数》、《尺度标准数》、《工业制图》、《度量衡》、《棉花》、《食肉》等170号标准,汉口市商会等也先后制定《取缔棉花掺水掺杂之暂行标准》、《食肉检验标准》等。
武汉解放后,在国民经济恢复和“一五”计划期间,基础较好的纺织、机械、冶金、化工等行业在学习引进前苏联标准和总结本国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着手建立行业标准,使武汉市标准化工作得到恢复和发展。1958年的“大跃进”和十年“文化大革命”,使一度获得发展的标准化工作受到严重冲击。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以1979年武汉市标准局成立为契机,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为转折点,组建了各级标准化和质量监督机构,由点到面地逐步推动行业和企业开展标准化工作,推动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加强了质量监督检验,全市标准化工作获得新的发展。
1984年,武汉市标准化工作进行改革,实行权力下放,两级管理。市属重点产品、优质产品、出口产品、关系人身安全健康的日用生活品,以及跨行业、跨地区的产品标准,由市标准局统一管理其制定、修订与贯彻工作,进行质量监督抽查;其他一般小产品的标准制定、修订与审批工作下放到区、县、局标准化机构管理;对大型骨干企业则将企业产品标准的审批发布权直接下放到企业管理。同时,市标准局先后发起和组织全国11个城市标准化协作交流网,举办地方企业标准展交会,组织情报信息网络,发展城市之间标准化部门的横向联合,从而形成全市标准化工作的鼎盛局面。
1981—1985年,全市共制定、修订市企业标准1461项,比新中国成立后30年制定、修订标准总数还多46%。全市主要工业产品标准的覆盖面达到90%以上,其中30%以上的标准达到或超过国内外先进水平。采用国际标准的产品逐年增加,涌现出武汉钢铁公司等80个采用国际标准较好的大中型企业;船用钢板等190种产品分别达到或接近发达国家70年代末或80年代初的质量水平。以武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为骨干,35个质检站为基础的武汉地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网,基本上承担了武汉市主要工农业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任务。纳入市《监督检验产品目录》的产品比1980年增加14.7倍,全市达到技术标准的产品由1979年的49%提高到1985年的71.4%。
1985年,市人大常委会先后颁发《武汉市标准化管理办法》等4个地方性行政规章,使武汉市标准化工作逐步向法制管理的轨道迈进。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企业产品标准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发布转为企业制定,报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至2000年,制定武汉市地方标准282项,均为农业标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8368项。
1997—2001年,武汉市在标准状况调查的基础上开展消灭无标生产工作。全市13个区历时一年开展企业标准建档建库工作,普查企业19413户,督促2805户企业,为6832种产品制定产品标准,产品标准覆盖率从59.5%提高到98.82%。2007年,进一步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江夏林木花卉、新洲大面积蔬菜、新洲蘑菇、蔡甸西甜瓜等四项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通过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验收。批准发布《肉鸭无公害饲养技术规程》等15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