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
20世纪80年代初,武汉钢铁公司、武汉重型机床厂、武汉锅炉厂、武汉印染厂等企业率先开展全面质量管理。1987年,国家经济委员会颁布《工业企业全面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全面质量管理工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1991年1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在全国开展学习武汉钢铁公司,走质量效益型企业发展道路的活动。武汉市围绕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求发展开展活动,全市涌现出一批质量效益型企业。武汉重型机床厂生产的10大类,20多个系列、130多个品种的机床,全部瞄准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产品性能、精度均达到世界80年代先进水平。在学武钢活动中,武汉市部分企业积极推行质量工资制,建立起产品质量激励机制。1991年,市技术监督局对全市100个重点企业的质量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总结并推广武汉印染厂等企业推行质量工资制的经验。全市40个企业推行质量工资制后,上半年因产品质量提高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达1000多万元。至当年底,全市已有100多个预算内企业逐步推行这项改革。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武汉钢铁公司、武汉锅炉厂、健民药业集团等62个企业获武汉市1993年度质量效益先进企业称号。
1993年2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颁布并于当年9月1日施行,全市加强对生产和流通领域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促进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并逐步建立起制约和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机制,维护社会经济秩序。1995年3月31日,《武汉市禁止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条例》经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并于当年5月1日公布施行,进一步完善了质量技术监督法律体系。
在全市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中,质量月、质量管理小组(QC小组)和以质量为主题的“3·15”活动逐步得到推广和发展。1991年,武汉市定为“质量年”,组织开展“揭短比优”和“产品创奖、企业争优”活动。每年“3·15”期间,市技术监督局都举办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宣传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集中受理消费者投诉,开展商品质量现场检测,为维护消费者权益提供咨询服务。
1998年,贯彻实施国务院颁布的《质量振兴纲要(1996—2010年)》,市人民政府发布《武汉市质量振兴实施计划》,全市质量工作进入有计划、规范化发展的时期。
截至2000年底,武汉市登记注册的QC小组达9800个,取得可计算的经济效益2300万元。全市大中型企业中,有68个小组获全国优秀QC小组称号。2007年,武汉市启动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实施“质量提升工程”,引导企业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名牌战略和技术标准战略,提升全市整体质量水平,全年引导帮助企业创“中国名牌”、“湖北省名牌”共49个,其中中国名牌6个。(表5、表6)
表52007年武汉市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一览表

表62007年武汉市获得“国家免检产品”称号产品一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