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外资】
晚清至民国时期,来汉的外资企业多依仗不平等条约的保护,攫取超额利润。新中国成立初期,人民政府废除不平等条约,外商投资企业大多退出武汉。20世纪50至60年代,利用外资工作几近停顿。70年代,少量利用外资引进一些设备,进行生产。
改革开放后,武汉市第一家外商投资企业——武汉电信器件公司(原名长江激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1980年设立,重新开启了利用外资的先河。到1984年底,全市共批准设立4家外商投资企业,合同金额97万美元。1985年,国家正式批准武汉市享有对外经贸自主权,利用外资工作也逐步发展。到1991年,全市累计批准外商投资企业169家,合同外资额1.6亿美元。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合同外资额占同期合同外资总额的28%,利用外资主要是以间接利用外资(对外借款方式)为主。外资主要来源于香港、澳门等地,除长飞光纤光缆有限公司等外,投资领域主要集中于一般加工工业项目,属劳动密集型产业资本,技术含量相对较低,投资合作年限一般较短。
1992年,武汉市先后被批准为对外开放港口和沿江对外开放城市,享受沿海开放地区的一系列优惠政策。7月,中共武汉市委、市人民政府作出加快改革扩大开放促进武汉经济上新台阶的决定。当年3月,《武汉市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当年6月,第51号、第52号政府令颁布《武汉市利用外资经营房地产管理办法》和《武汉市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管理规定》。
1992年5月,武汉市最大的外商投资企业神龙汽车有限公司在北京正式宣布成立。11月,香港新世界集团属下的香港新世界发展(中国)有限公司与武汉建设投资公司合资成立香港新世界集团在汉的第一家投资企业——武汉武新实业有限公司。1993年4月,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沿海开放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政策。
1988年12月,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武汉市外商投资工作委员会。1991年12月,武汉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1993年8月,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与市外商投资委员会合并,市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原市外商投资委员会办公室合并,组建新的市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及其常设办事机构(市外商投资办公室)。对外商投资企业管理工作实行分层次、分行业“条块”结合式的管理体制。各区和各开发区审批的外商投资企业分别由其外资部门归口管理。
1995—1996年,由于国家取消外商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关税优惠等一系列政策,全市新批合同外资连续两年大幅下滑。
1996年6月,中共武汉市委、市人民政府作出进一步扩大开放加快发展外向型经济的决定。此后,根据国家政策,武汉市相继采取一系列改善投资环境的政策措施。7月成立市外商投诉中心,并逐步建立遍布全市各区县开发区各部门的投诉处理网络。1998年4月成立市外商投资联合办公中心,将涉外的20多个部门集中起来办公,为外商提供从“申报立项到注册登记,从税务、海关、财政、外汇登记到用地规划建设,从水电服务到劳动用工等”一条龙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极大地方便了外商投资。同年5月发布《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若干政策的通知》,对外商投资实行以“六鼓励一优化”(鼓励外商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外商投资参与国有资产重组,鼓励外商到东湖高技术开发区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鼓励外商投资兴办先进技术企业和产品出口企业,鼓励外商投资农业综合开发和第三产业,鼓励跨国公司投资,进一步优化投资软环境)为中心内容的34条优惠政策。
到2000年6月,武汉市共累计批准设立3674家企业(年底达3754家),其中合资企业2340家,合作企业159家,外商独资企业1175家。
2001年后,武汉成为中西部的投资热点和聚集地区。“十五”计划时期,全市抓住“中部崛起”的历史机遇,累计吸收(批准)外资项目1305项,总投资138.1亿元,比“九五”计划时期增长92%;实际吸收外资80.3亿美元,比“九五”计划时期增长1.5倍;共批准外商投资企业992家,总投资89亿美元,合同外资57.74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51亿美元。2005年全市利用外资规模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排第九位,在中部省会城市中位居榜首。
在引进外资过程中,武汉市瞄准大公司、大项目、大力开展产业招商和园区招商,同时积极推进现代服务业的配套。“十五”计划时期,以先进制造业为主导的第二产业利用外资项目总投资59亿美元,为“九五”计划时期的3.9倍。成功引进日本的日产、本田等企业;引进诺基亚3G通讯、腾仓光纤光缆、冠捷显示器、翰宇彩欣片模组、名幸电路板等近10家知名企业,形成了光电子和机电行业的企业群,使武汉市基本具备了在“十一五”规划时期汽车整车100万辆、显示器1000万台、环保制冷设备1000万台套、手机1000万部的现代工业产能发展基础;以现代服务业为主体的第三产业利用外资项目总投资额28.47亿美元,是“九五”计划时期的2.75倍。率先在中部地区引进外资银行的分行、外资担保公司、销售总部、投资公司和研发中心项目。
“十五”计划时期,武汉市引进投资的国家和地区增加到47个,其中前六位分别为香港、日本、英国、台湾、美国、法国,其合同外资总额占全市的合同外资总额的68.94%。外商投资企业累计实现经营收入3012亿元,对全市GDP的贡献率约为15%。
到2007年,全市实际利用外资额达到205.45亿美元。1980—2007年,全市先后吸引诸如香港的新世界、嘉里集团,台湾的统一、华新丽华、味全集团,韩国的现代、锦湖,泰国的正大集团,新加坡的GIC,马来西亚的金狮集团,日本的川崎重工、住友、伊滕忠、丸红、三井物产、日商岩进、NEC、JVC、美能达、新日铁,美国的联合技术、西屋电器、施乐、AB公司、可口可乐、百事可乐、大陆谷物、麦当劳、肯德基,荷兰的菲利浦、壳牌石油,法国的雪铁龙、道达尔、埃尔夫阿托、达能集团、兴业银行,英国的皮尔金顿、汇丰银行、BOC公司,德国的西门子、巴斯夫、西马克、麦德龙,瑞典的爱立信等一大批世界各地大型跨国公司来汉投资。(表1)
表11986—2007年武汉市实际利用外资统计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