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协作组织】
1983年后,武汉市组织或参与了长江沿岸中心城市经济协调会、武汉经济协作区、中南协作区和武汉城市圈等四大区域协作组织。其中长江沿岸中心城市经济协调会由上海、重庆、南京、武汉共同发起,1985年12月18日成立,协调会1年~2年召开一次会议,各成员城市市长或分管市长参会,汉宁沪渝4城市按顺序轮流担任主席方。武汉经济协作区由武汉、岳阳、黄石3市发起,1987年5月成立,由武汉市担任常任主席方,每1年~2年举行一次联席会,研究决定区域联合的重大问题,干事会为协作区常设组织协调机构。截至2003年,武汉经协区拥有湘鄂赣豫4省30个城市,国土面积35万平方千米,人口1.3亿。中南经济技术协作区成立于1985年3月,为开放性、松散性的区域经济协作组织,由中南五省(区)二市(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武汉、广州)组成。1988年后接纳海南省、深圳市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