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1994年,成立武汉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行使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组建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授权其持有市属24家股份制企业的国有股权;1996—1997年,先后撤销市化工、机械、电子、纺织、一轻、二轻等工业局,组建和调整机电、轻纺化、国资3个国有控股(集团)公司,授权其经营国有资产。1998年后,开展非工业经济领域国有资产营运体系建设,组建物资、城建、交通、商贸、旅游等领域国有资产营运机构。武汉市国有资产管理和经营体制改革成果,曾被经济学界称为“武汉模式”,为全国提供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