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湖北军政府、大都督府】
1911年10月10日夜,驻武昌湖北新军发动反清起义,次日占领武昌全城。革命党人集合湖北省咨议局大楼(武昌阅马场红楼),公推原清军二十一混成协协统黎元洪为都督,组成军政府,作出重要决议:(1)湖北革命领导机关定名为中华民国军政府,设于湖北省咨议局;(2)中国称中华民国;(3)本年为黄帝纪元四千六百零九年;(4)暂用都督黎元洪名义通电全国,布告地方;(5)革命军旗为十八星旗。并决议军政府暂置谋略、军事、政治、外交4部,各部设正、副部长。15日,谋略部改组为参谋部。17日,军政府议决《鄂军政府暂行条例》。25日,复决《中华民国鄂军政府暂行条例》。军政府都督之下置参谋、财政、民政、司法、交通等部;另设顾问、参议2处,为监察、咨询机关。汉口建立有军政府分府,设于前清江汉关道署,主任詹大悲,副主任何海鸣(兼秘书长)。分政府机关设司令、参谋、军需、军政、军械、军法、交涉、稽查8处,后统一于鄂军政府。
军政府电请各省派全权代表到鄂,商组临时中央政府。11月15日,江苏等10省代表在沪组成“各省都督代表联合会”,24日赴武昌。30日,在汉口英租界顺昌洋行召开第一次会议,选谭人凤为议长。会议决定,以湖北军政府执行中央军政府任务,并制订《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和《南北议和纲要》;协议南京为临时中央政府所在地。12月14日,在南京选孙中山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1912年元旦,成立中华民国临时中央政府,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湖北军政府改组为大都督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