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团体】
清代,从事卜卦算命、借以养家糊口的盲人曾成立“瞽星公所”,作为维护自己利益的帮会组织,但被封建头目所把持,一般盲人受其盘剥和欺压。民国初年,三镇瞽星公所有48个分所,成员数百人。1929年,汉口市社会局明令取缔卜卦、算命迷信活动,一面又发给营业执照,领执照者有693人。1949年5月武汉解放时,公所盲人成员约500人。1953年,瞽星公所作为迷信职业行帮被取缔。1956年起,先后成立市聋哑人俱乐部、聋哑人福利会、盲人福利会、盲人聋哑人协会、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等群众团体和社会福利团体,安排残疾人到区、街福利工厂和生产自救厂、组。1962年10月,武汉市盲人和聋哑人福利会合并成立武汉市盲人聋哑人协会。“文化大革命”期间,协会工作停止。
1979年11月,恢复协会工作。1985年10月,武汉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武汉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1988年成立武汉市残疾人“三项康复”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白内障复明手术、小儿麻痹后遗症矫治、聋儿语言障碍康复训练工作的领导。1988年11月,成立武汉市残疾人联合会。1992年4月,武汉市人民政府成立武汉市残疾人事业领导小组(1993年更名为武汉市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1994年6月,全市13个区、县先后建立了由区、县政府领导的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
1989—1992年,武汉市完成残疾人三项康复任务(白内障复明、小儿麻痹后遗症矫治、聋儿听力语言训练)6671人(例),超额26.58%。1994—1998年,肢体残疾矫治手术2462人次,装配假肢400例,装配矫形器558例;肢体残疾系统化训练262名,残疾儿童智力康复训练(家庭训练)555名;白内障复明手术6603例,低视力配用助视器254名;聋儿听力语言训练347名,培训聋儿家长335名;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543种,14599件;特需人群补碘54.63万人;建立精神病防治工疗站117个,监护率95%,显好率65%。1999—2003年,全市初步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以康复医疗机构为骨干,以社区为依托,以家庭为基础,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社会化康复、训练、服务体系。
1989—1993年,各级残疾人组织积极协助民政、劳动部门安置残疾人就业,协助有关部门督促各企事业单位认真执行国家为安置残疾人就业颁布的政策,同时,争取政府支持对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给予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鼓励更多的企事业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各级残疾人组织还兴办经济实体安置残疾人就业,与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争取有关企事业单位支持、多渠道安置残疾人相结合,安置2949名残疾人劳动就业。1994年,武汉市成为全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试点城市。市、区(县)两级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建立,残疾人职业能力评估、定向培训、安置就业等各项工作全面展开。1998年,全市共举办各类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班570期,培训残疾人2415名,多渠道安排5028名残疾人就业,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530万元。1998—2003年,有3万多名残疾人接受了就业指导培训,参加了2届全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64名工匠状元和技术能手分别在国际性、全国性和省、市残疾人技能大赛中获奖,全市共安置残疾人就业11727人次,还有一大批残疾人走上自主创业的就业道路。
1989—1993年,全市建各类特教学校9所,办各种辅读班30个,设立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点1367个,共有3421名残疾儿童在校接受义务教育,每年都有20多名残疾青年进入高等院校学习。1993—1998年,全市残疾儿童入学率已达93.61%,其中聋童入学率为88.2%,盲童入学率为90.6%,弱智儿童入学率为94.3%,还有百余名残疾考生进入普通中、高等以上学校学习。1998—2003年,全市10所特殊教育学校5年期间累计招收盲、聋、弱智中、小学生1206人,累计毕业1460人。在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的三类残疾学生1945人。全市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8.23%。盲人学校和聋人学校增开了各类中等职业教育班和普通高中班,培养毕业生800多名,就业率达90%。200多名残疾学生考入高等院校,录取率达到100%。每年还有数百人通过参加高等自学考试取得大专以上文凭。
市残疾人棋类球类、轮椅车、田径等运动员,在国内外竞技比赛中成绩优异,为国家和武汉市赢得荣誉。
(王汗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