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管理
1929年前,机动车驾驶员考试由外国人监考。1930年,始由汉口市公安局主办驾驶员考试。1936年,规定驾驶证每年审验一次。50年代初期,驾驶员由中南公路局武汉监理所考试、验证。自1951年开始,对有机动车的单位就近按地区组织驾驶员建立民主管理组,制订安全公约,统一管理,轮流参与交通要道安全行车检查,预防交通事故。1952年2月,驾驶员考试、验证由武汉市公安总局监理所主管,实行年审制(每年审验一次)。1955年,市公安局交通大队在郑州铁路管理局汉口运输营业所等机动车辆多的大单位,试建驾驶员安全自检组。1956年,将全市机动车辆、驾驶员按行政区域建立驾驶员安全自检指导小组,由交通大队派专职干部领导,所在区交通中队协助管理。1963年,全市有车单位788个,8217名驾驶员,301个自检组。80年代中期,自检片达135个,自检组达1280个。1975年,武汉市公安局交通大队主办落考(身体不合格者除外)驾驶员短期培训,至1984年底共办76期,培训万余人。1985年,成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学员在6个月内完成汽车驾驶的各项学业。1985—2000年,共办各类培训班85期、培训108975人。
1986年5月,对全市机动车驾驶员实行违章记录证制度。1991年,加强大客类驾驶员管理。1996年,实行车管所与城区各大队车管组微机联网,所有办证事项一律输入微机。2000年,对机动车驾驶员实行记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