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治安
1850年,汉口有码头8座(艾家嘴、关圣祠、武圣庙、老官庙、接驾嘴、大码头、四官殿、花楼)。1868年扩展为51座。分管码头的衙役与地方官府、帮会、地痞流氓勾结,分块割据;码头上恶人横行,殴打、械斗事件不断发生。民国期间,青、洪帮各立山头,实行帮会统治,常寻衅滋事,操纵“文打官司武打架”。
1949年5月,三镇共有码头243座,其中武昌金口至青山67座,汉阳沌口至汉口谌家矶92座,汉阳南岸嘴至舵落口对岸27座,汉口舵落口至龙王庙57座。武汉市人民政府接管三镇码头管理机构“码头管理所”和“码头工会”后,于1949年9月22日成立武汉市码头管理处(汉口、武昌、汉阳各设“码头管理所”),由公安机关维持码头治安秩序。1950年1月21日,武汉市搬运工会成立有2053人的工人纠察队,协助维护码头治安秩序。11月,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结合码头民主改革,对盘踞在码头的恶霸、反革命分子、把头等,根据其罪恶大小,分别依法进行了杀、关、管以及教育、监督改造。1956年11月2日,成立武汉市装卸公司治安保卫委员会。1979年,水上分局以派出所为单位,成立8个民兵联防队,担任防洪堤外的治安巡逻。1981年,成立水上分局轮渡派出所,负责渡轮上的治安管理。1985年,市区共有码头409座,水上分局以派出所户口管段为单位,成立港站码头治安管理委员会。其职责是负责辖区的社会治安工作,与辖区单位签订治安承包合同,实行群防群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