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教养管理】
劳教执行机关的职能是通过对具有违法行为和轻微犯罪行为的人员进行强制劳动教养,使之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武汉市劳动教养工作从1955年开始筹备。根据1957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由公安局管理劳动教养工作。1983年7月移交市司法局管理(劳教审批工作仍由市公安局审批处负责)。
1956年,全市共批准劳动教养人员886名(其中500名在湖北省监利县余家铺、其余386名分散在市内有关部门从事生产劳动)。1957—1959年3月,共批准劳教人员6505名,分别送往省内农场、工厂等单位从事生产劳动。60—70年代,武汉市先后在孝感三星院劳改农场、钟祥沙洋农场、武汉市东西湖柏泉农场内收容劳教人员。1986年6月,武汉市劳教管理所的何湾、柏泉、汉南、沙洋4个劳教分所共收容劳动教养人员2347名。
从1980年起,对劳教人员进行文化扫盲教育。1985年,劳教人员有437人参加武汉市职工初中文化补习统考,有407人领取双科(语文、数学)合格结业证书,28人领取单科合格证;有9名劳教人员考上大专、中专院校,提前解除劳动教养入校学习。至2000年,全市劳教单位配备专兼职教师153名,共开办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班436期,劳教人员入学总人数达到3万人次,学员入学率达到90%以上,考试合格率达95%以上,劳教人员历年获证2186人。其中1980—1985年,先后开办技术培训,工种有钢模、建筑、管道、电焊、印刷、肉食加工、冶炼、组装自行车、沙发制作、养鱼、养猪、养牛、养鸡鸭、机械修理、农作物栽培管理以及财会、烹调、照相、理发、服装裁剪、皮鞋制作等。在接受培训的1216人中,有373人经武汉市劳动管理部门考核后取得技术合格证。90年代,根据劳教人员结构变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先后开办或调整了电脑操作技术、汽车驾驶技术、制鞋、印刷、电工、汽车修理、美容美发等职业培训。截至2000年,有1465人完成培训课程,并通过考试获得技术等级合格证,其中899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对416名技术过硬、有就业意愿的劳教人员,将其个人资料输入各区劳动就业保障部门的人才信息库,为劳教人员解教就业奠定基础。
1993年5月,组建武汉市强制戒毒劳教所,位于汉口姑嫂树罗家嘴11号,建筑面积6800平方米,收容教育改造涉毒人员,包括自愿戒毒人员。1998—2000年,共收治戒毒人员4283人,平均每月收治近120人。干警坚持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积极探索劳教戒毒工作新模式,在实践中总结出一套戒毒治疗、心理康复、行为矫治、监测评价、跟踪帮教、回归指导、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经验和对吸毒人员实行分段管理、分级管理,加强针对性教育矫治的做法,受到有关部门的肯定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