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拓技术市场】
1978年后,科学技术飞跃发展,为使科技成果迅速转化为生产力,武汉市不断开拓技术市场、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1981年8月在全国率先举办科技交易会,第一次将科技成果作为商品进入市场流通。这次交易会上,技术供、需双方参观洽谈十分踊跃,参观洽谈11000人次,会间成交技术合同95项,成交金额220万元。也是在这次交易会上,武汉率先在国内进行企业生产技术难题的招标,此举吸引了全国各地的许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前来投标,其中有35个难题通过招标找到了合作伙伴。
1984年,国家批准武汉市为计划单列城市后,武汉市成立市专利管理局和市科委科技外事处,进行科技成果的专利管理与科技外事工作的协调与管理,加速科技成果商品化。同年9月,国家科委批准武汉市建立“武汉科学技术与人才开发交流中心”和“武汉科学技术情报中心”。1984年11月,全国第一家技术市场——“武汉技术市场”在武汉展览馆西厅正式挂牌成立,武汉地区124家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成为“武汉技术市场”的成员单位。武汉市由此开始着力开展技术交易、创办民办科技机构、放活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
1989年10月23日发布的《武汉市技术合同登记暂行办法》,对技术合同登记地点、登记时间、登记条件及登记程序等事项作了具体规定,开始推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制度。截至1998年,全市共设置23个技术合同登记站,有效地规范了武汉的技术合同管理,促进了技术交易活动的顺利发展。同时,启动科技经济对接工程,旨在加速技术成果的产业化。科技经济对接工程的目标是:收集1000项技术需求项目,邀请500家科研开发机构,组织5000项科技成果,实现200项技术需求对接,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1亿元(即“15521工程”)。
1995年10月成立的武汉技术交易所,为会员制的技术交易所,有大专院校、科研设计单位、企业及其他会员单位140多家。为促进技术成果的商品化和产业化,加强科技与金融的结合,降低技术交易风险,1998年经武汉科学技术与人才开发交流中心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湖北分公司(今中保财产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共同协商,开始实行“科技保险”,保险公司与客户将就具体项目签订意向和正式保险合同。
为加强科技工作的宏观管理,武汉市制定了一系列的地方科技法规。同时,试行扩大科研单位自主权和拨款制度的改革,实行承包合同制和干部任期制,建立科技发展基金,实行科技经费有偿使用并对市属科研院所进行削减事业费的改革试点。为促进科技人才的合理流动,常年举办人才交流会和招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