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历程】
1983年前,武汉地区产生的国家级发明和国家、省市级自然科学成果等奖项,其所有权均属于国家,各单位均可无偿利用。1983年后,国家相继颁布、实施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以知识产权保护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武汉市也从商标注册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走向全面的知识产权保护。
1985年初,武汉市专利管理局成立,1987年后,市政府结合武汉地区实际,先后制定《武汉市专利许可证合同管理暂行办法》、《武汉市专利管理条例》等与专利法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多部。1985—1990年,武汉地区专利申请量连续保持在全国计划单列城市第二名。1998年和2002年,武汉市连续两次成为全国专利工作试点城市。是全国唯一连续两轮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全国专利工作试点的城市。(表6)
表62003—2007年武汉市专利申请与授权情况统计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