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从1988年受理首例著作权纠纷——牛本和诉梅少山《洪湖赤卫队》剧本著作权纠纷案开始,至1997年底,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审理47件著作权纠纷、商标侵权纠纷、非专利技术成果权属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等知识产权案件。在审理的案件类型上,著作权案件中既有文学作品、美术作品、音像作品、翻译作品、地图作品,也有计算机软件作品。案件性质中既有署名权、发表权纠纷,又有改编权纠纷;既有合作作品,又有单位作品、职务作品和委托作品之争。
1996年后,知识产权案件日益增多。市法院为此于1997年挂牌成立知识产权审判庭。2001年,受理86件;2002年,受理106件。2003年,受理107件;2004年受理227件。这些案件已经涉及到专利权纠纷、商标权纠纷、著作权纠纷、知识产权行政案、不正当竞争、植物新品种纠纷、发明权纠纷、技术成果转让合同、反不正当竞争及其他知识产权案件方面。在这些案件中,武汉市首例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中国公民状告日本国索佳株式会社。“洪湖水,浪打浪”音乐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同济医院“体外培育牛黄”技术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亿房网”与“3721”网站因中文网络实名发生的商标侵权纠纷案、“国美电器”注册网络域名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劲牌”驰名商标案件、“鳄鱼”商标侵权案、“董必武”电视剧著作权侵权纠纷案等都是影响较大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