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994年9月1日,武汉海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开始在进出口环节采取保护知识产权措施,包括扣留即将进出口的侵权嫌疑货物、对侵权嫌疑货物进行调查处理、对进出口侵权货物的收发货人给予行政处罚和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等,承担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2003年,武汉海关制发《武汉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规程》,武汉海关加强了进出口通关过程的执法力度、审单环节的审核工作,对进出口货物加大布控力度;并加强查验环节的监管工作。2004年,查获涉嫌侵权案件4起,其中“武汉海关依法查处侵犯‘NIKE’商标权案”是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十大案件之一。
(董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