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村镇创建】
1983年12月,中共武汉市委、市人民政府印发市“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建设文明村(镇)活动的意见》,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在市郊开展起来。在全市村镇中倡导讲文明、讲礼貌、讲信誉以及尊老爱幼、互敬互爱、邻里和睦的道德风尚,倡导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引导农民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
之后,文明村建设在全市农村迅速开展。各郊区(县)委、区(县)政府将文明村建设纳入到本地文明单位建设,统一规划,统一检查考核,统一命名表彰。从1994年起,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市文明委在每年的工作要点中都提出加强文明村建设。1995年提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要“引导农民奔小康”,以推广、普及科技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为主要内容。1996年提出以“双文明户”的创建为基础,全面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1997年提出以提高农民素质,加快奔小康步伐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1998年提出通过“十星级文明农户”创建,使精神文明建设进村进户。1999年提出抓好文明村镇创建,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2000年提出6个远城区分别按城、镇、村3个层次开展创建活动。市级文明街(乡镇)必须有一个自然村建成高标准的文明样板村,每一个乡镇有一个村建成区级文明村。涌现出了硚口区长丰乡红星村、东西湖区辛安渡农场红星五队、新洲区旧街戴湾村、黄陂区罗汉镇花石村、汉南区东城垸东荆大队等先进典型。在文明乡镇创建活动中,涌现出了洪山区和平乡、黄陂区滠口镇等先进典型,其中和平乡1990年、1995年连续两届获“全国最佳乡镇”称号,1999年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单位。
武汉市郊区从1986年开始评选,命名表彰“双文明户”(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到1989年,全市已有21户被评为省级“双文明户”。1997年全市双文明户示范户达到100户。1997年后,全市“十星级文明农户”(即五爱星、致富星、守法星、计生星、科技星、文教星、新风星、义务星、团结星、卫生星)创建活动全面启动,以期提高农民的思想觉悟,增强农民的国家集体观念。1997—1998年,全市有7个区(县)、71个乡镇310个行政村开展创建活动,参评农户7.8万余户,评出十星级文明农户9000余户。1999年,市文明委命名表彰1997—1998年度十星级文明农户100户。
进入21世纪后,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形成良好的局面。文明村镇创建以提高农民素质、奔小康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倡导讲文明、讲礼貌、讲信誉以及尊老爱幼、互敬互爱、邻里和睦的道德风尚,树立文明新风,引导农民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全市的村镇建设基本上实现住宅楼房化、道路水泥化、做饭煤气化、电视电话普及化、小病不出村、人人有保障的生活目标。同时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新道德、新风尚,制止抹牌赌博,抵制迷信活动,提倡勤俭节约,反对红白喜事大操大办,形成了村民自觉完成国家任务,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关心公益事业、遵纪守法、敬老爱幼、邻里和睦、乐于助人的良好风气。2007年,武汉市积极推进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社会和谐稳定工作,开展文明村、文明农户创建活动。全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涌现出东西湖区石榴红村、黄陂区刘家山村等一批先进典型。